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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罗田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罗田县科技创新政策清单

时间:2022-11-29 09:18:32|栏目:湖北高企政策|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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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罗田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罗田县科技创新政策清单

罗田县科技创新政策清单

序号

支持事项

支持措施

责任

单位

政策来源

1

支持企业开展重大技术攻关

支持企业申报国家、省市各类重大专项。对企业独立或牵头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按年度到位资金额的5%予以配套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250万元。

县科经局

参照《中共黄冈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

引导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

县科经局

参照《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

3

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大力实施规上企业研发活动三年倍增计划,加强企业研发投入申报和统计上报工作,落实研发投入加计扣除政策。对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5%以上的部分,每年按实际支出的10%予以补贴,每个企业当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对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4%以上的部分,每年按实际支出的5%予以补贴,每个企业当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对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3%以上的部分,每年按实际支出的5%予以补贴,每个企业当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县科经局

参照《中共黄冈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4

加快孵化服务平台建设

鼓励行业领军企业、投资机构、产业园区、高校科研院所建设各具特色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孵化器、加速器,完善“种子—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梯级孵化体系。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建设专业化技术服务平台,对服务平台新购置通用、基础性仪器设备,按照不超过15%的比例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县科经局

中共黄冈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5

支持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大力推进“人才新政22条”落地落实,推动各类人才向企业集聚。鼓励企业聘用一批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专家教授担任“科技副总(创新团队)”,对聘用科技副总、创新团队的企业,财政每年每项分别给予5万元、7万元的资金补助。

县科经局

中共黄冈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6

支持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

对聘任的县级农业科技特派员年度考核合格的按照每人每年3000元标准给予补助,考核优秀的给予1万元奖励。

县科经局

参照《中共黄冈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

7

鼓励企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

1、对委托高校、科研机构开发或合作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科技项目,技术 交易合同实施完毕并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认定,且技术   服务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支付给受委托方技术开 发费用的1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2、奖励发明创造;对拥有核心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并能在24个月内转化为产品、形成销售收入并落户我县的创新创业项目,以债权投入或股权投资等方式,根据投资额给予10万元至30万元的支持;对企业购买科技成果,单项金额在10万元以上,并实现产业化的,经省科技厅认定后,按其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到账额的10%予以补助,单项成果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县科经局

罗田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8

鼓励企业申报科学技术奖励

对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湖北省科技奖励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湖北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县科经局

中共黄冈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9

支持军民融合技术创新

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科技资源共享、科技成果推广、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化。对承担军工科研项目的民口企业,按照合同实际到账金额的5%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县科经局

中共黄冈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10

加快技术创新平台建设

鼓励企业牵头组建技术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与联合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产业创新联合体、专业型研究所(公司),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县科经局、

县发改局

参照《中共黄冈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

11

支持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对企业转移转化高校科研院所发明专利的,每件给予3万元的补贴。鼓励申报专利奖,对获得湖北省专利金奖、优秀专利奖的,每件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对当年认定为湖北省级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的承担单位,补助经费5万元。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共黄冈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12

支持知识产权示范建设

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工信部知识产权应用标杆的示范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认定为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共黄冈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13

支持企业整合全球先进技术创新资源

对企业在境外并购与自身主营业务发展相关的国外研发机构、取得绝对控股地位并获得有效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的,按照收购合同标的实际支付金额的5%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参照《中共黄冈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限额500万元改为200万元

14

实施知识产权示范工程

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程和授权资助主要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申请的发明专利。资助金额分别为:获得国内授权的一次性资助3000元/件;获得国外专利授权的一次性资助5000元/件;每年在培育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程中的优势企业每家一次性给予3-5万元资助。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黄冈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15

实施高端人才引领工程

对引进在黄冈创新创业的“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高层次人才,一次性发放安家费100万元,连续5年每年发放生活津贴5万元;省“百人计划”“楚天学者计划”等高层次人才,一次性发放安家费50万元,连续5年每年发放生活津贴3万元。在黄冈新创业的领军型、高端型和成长型人才(团队),经认定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80万元项目启动资金支持。

县委组织部、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

中共黄冈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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