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如有高企申报、高企迁移、高企贴息需求的企业/中介机构,欢迎电联:15915898572(同微信)
企业资质服务

江西高企政策

当前位置: 主页 > 高企奖励政策 > 江西高企政策

赣州市蓉江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赣州蓉江新区加快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深入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政策措施

时间:2025-09-02 09:05:23|栏目:江西高企政策|点击:

    大量收23-24年高新技术企业,干净无异常即可,有资源的朋友欢迎私聊合作:15915898572(同微信)

赣州市蓉江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赣州蓉江新区加快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深入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政策措施

赣州蓉江新区加快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深入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第一动力作用,对为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企业或主体给予政策扶持,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加大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力度

1.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对首次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由区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重复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由区财政给予一次性0.5万元奖励。企业需在本地正常生产经营并有知识产权及研发费用支出,已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的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不再享受该奖补。

2.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对重复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分三个年度兑现,第一年兑现50%,第二年兑现30%,第三年兑现20%(后两年需每年入库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并按照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填报汇算清缴中研发费用、研发人员、高新产品占比等方可兑现)。

3.注重培育高成长性企业。对首次认定为江西省科技领军企业、科技领军入库企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认定为江西省独角兽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种子独角兽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认定为江西省瞪羚企业、潜在瞪羚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国家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第一专利权人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专利奖的第一专利权人给予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奖励。

4.大力培育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对新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的,在上级财政奖励的基础上,由区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奖励。

5.夯实企业质量基础支撑能力。对获得中国质量奖、江西省省长质量奖和赣州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在上级财政奖补基础上,由区财政分别给予每件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获得赣州蓉江新区主任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由区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5万元。对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的企业,由区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元、30万元;对主导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企业,由区财政对每个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30万元、10万元、10万元,单个企业在年度内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鼓励企业(单位)申报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对通过验收的企业(单位),由区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对新获得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江西绿色生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体系(产品)认证的组织(单位),由区财政给予每张证书奖励2万元,对获得富硒产品认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单位),在上级财政奖补基础上,由区财政给予一次性1万元奖励。

二、推动创新创业平台能级提升

6.打造战略研发创新平台。对新批准组建的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海智计划工作站等,由区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通过验收后再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批准立项建设的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海智计划工作站、专家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由区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新获批组建的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海智计划工作站、专家工作站,由区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每家企业只限1个创新平台获奖,获更高层级认定的补齐差额。

三、支持重点产业关键技术攻关

7.支持企业重大技术难题攻关。组织企业申报省、市“揭榜挂帅”制项目,协助解决区内产业发展关键技术难题,对获得立项的省、市“揭榜挂帅”制项目主体,由区财政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扶持奖励,专项用于开展技术研发投入。

8.优化科技计划项目布局。对企业获得省、市科技重大研发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由区财政按上级拨款额3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企业成功申报市级及以上各项科技类项目,由区财政按上级拨款额2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同一个项目只享受一次区级奖励,按照最高奖励金额给予差额部分补齐奖励,区级配套资金在上级资金下达后,按比例同步拨付。

9.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在统计系统开展研发投入填报工作,对规范建立研发投入辅助账,其研发费用居全区前10名、连续两年年度研发经费支出总量(以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为准,下同)在200万元以上且保持正增长5%及以上的规上企业,由区财政给予10万元研发费用后补助。对企业组建研发团队开发新产品或取得原创性成果并实现产业化的,由区财政根据研发投入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四、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发展

10.加大科学技术配套奖励。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领军企业、社会资本根据我区产业需求独立组建或联合组建科技成果中试基地,在我区转化应用后,由区财政按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经认定的市级以上中试基地,由区财政根据每年实际服务性收入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由区财政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江西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由区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申报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并入围受理项目公示名单的,由区财政给予申报企业3万元一次性补助。同一奖励项目涉及多个企业的,由获奖企业按照贡献大小自行分配。

11.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质量融资增信”奖励力度。知识产权直接或间接质押融资或质量融资增信贷款用于我区生产,在上级财政奖补基础上,由区财政对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或质量融资增信贷款产生的利息给予30%的贴息奖励,每家企业年度内享受贴息总额不超过20万元;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或质量融资增信贷款产生的评估、保险、担保等有关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予以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五、优化科技创新生态

12.鼓励企业参加创新创业大赛。支持企业(团队)参加科技部门组织的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得国家级比赛前三等次的企业(团队),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比赛前三等次的企业(团队),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市级前二等次的企业(团队),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对晋级省级及以上创新大赛复赛的企业(团队)给予1万元资金补助。同一项目在多级比赛获奖的,按照最高奖励金额给予差额部分补齐奖励。

13.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鼓励科技服务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活动,对为企业引进技术或促成科技成果在本地转化落地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技术经纪人),由区财政按不高于实际交易额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奖励。对取得省技术经纪工程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职称的企业全职人员,由区财政分别给予1000元、2000元、3000元一次性补贴。

赣州蓉江新区科技创新发展奖励的申报、评审和授奖,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非法干涉。本政策措施自2025年6月14日起施行,原《赣州蓉江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蓉江新区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赋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试行)》(赣蓉办字〔2023〕23号)条款同时废止;尚处于分期兑现阶段的,按原有政策执行;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按新政策申报。同类项目获不同级别奖补的,按就高原则不重复奖励,上级另有规定的,原则上按上级文件执行。

本办法由赣州蓉江新区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赣州蓉江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蓉江新区分局承担。

上一篇:九江市共青城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共青城市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栏    目:江西高企政策

下一篇:暂无

本文标题:赣州市蓉江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赣州蓉江新区加快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深入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政策措施

本文地址:https://www.gqrdw.com/jiangxi/7402.html

高企新闻资讯 | 高企申报教程 | 高企材料下载 | 高企奖励政策 | 高企申报通知 | 高企认定名单

重要申明:本站所有政策文件、认定文件均来源于政府相关网站,然政策具有时效性,如不清楚是否最新政策,请咨询在线客服或当地相关部门。

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任何非本站因素导致的法律后果,本站均不负任何责任。

联系QQ:1123162087 | 邮箱:1123162087@qq.com

Copyright © 2022-2025 潮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版权所有粤ICP备2022013427号

本站总访问量次 | 本站访客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