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磐安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202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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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2026年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五届八次全会、市委八届九次全会、县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激发主体活力、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持续向好,高水平打造“三大高地”,生动呈现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和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磐安图景,确保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特制定以下政策举措。
一、强化科技创新(县科技局牵头)
坚持“创新驱动、产业强县”路径,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深化教科人一体改革,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全县全社会研发强度达到2.55%。
(一)支持重点产业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实施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2项以上,对列入市级科技计划的主动设计项目、重大研发项目、重点研发项目、公益类项目,通过验收后,按项目实际投入经费的20%给予补助,每项最高补助分别为20万元、15万元、10万元、1万元。部署实施一批与磐安产业发展高度契合的,具有前瞻性、引领性重大重点科技项目,县级重大研发项目聚焦“123X”现代化产业发展需求进行点题设计,每项最高补助100万元,重点研发项目每项最高补助10万元,设立引导类项目支持科研人才梯次培养工作。(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二)强化科创平台支撑。加强与浙江大学金华研究院、浙江工业大学等高校院所合作,推进“平台+高校+企业+产业链”结对合作,提升平台自我造血和赋能产业能力。对认定为省、市级概念验证中心的,分别给予6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建设经费补助。对新认定的省重点实验室,每家最高奖励20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企业研究院,每家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商局)
(三)推动人工智能基础性工程建设。深化“人工智能+”行动,打造人工智能应用场景2个以上。支持企业开展数据标注工作,推动建设规模化、高质量语料库(知识库),并根据语料存储规模等因素发放相应语料券,给予扶持。鼓励企业进行数据产品的开发与流通交易,对取得登记证书的数据产品,综合考虑实际交易额等因素给予相应奖励。同时,鼓励各类主体积极参与“数据要素×”大赛等赛事活动,对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团队给予资金奖励。鼓励人工智能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经商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
(四)完善科技金融服务。支持银行机构推出科技企业“创业贷”“科技贷”“上市贷”“并购重组贷”等信贷产品,拓宽企业研发费用资金来源,银行机构按优惠利率向科技型企业发放科技信贷的,按不高于上年末一年期贷款LPR利率的50%给予贴息补助,单家企业每年科技信贷最高补助20万元。依法支持保险机构开发科技成果全链条全生命周期风险覆盖保险产品。(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五)加强人才引育与服务保障。推行企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实施校院企高层次人才“互聘共享”计划,签约“科技副总”“产业教授”24名以上。新增创新工程师10名以上,培育首席质量官15名以上。(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科技局、县经商局、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
(六)强化企业研发激励。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对研发费用达到100万元以上、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在3%以上,且研发费用比上年增长5%以上或年度新增研发费用50万元以上,存量部分按2%奖励,最高奖励30万元;增量部分按5%奖励,最高奖励170万元;其中首次申报的按5%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支持科技企业购买创新创业服务,实际支付费用的50%可用创新券抵扣,每家每年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七)加强创新主体培育。对新认定为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奖励15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20万元,对重新通过认定的,每家奖励10万元。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和科学技术进步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300万元、200万元。(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二、推进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县经商局牵头)
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统筹推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未来产业前瞻布局,着力构建“生态+工业”融合发展体系。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以上。
(八)推动制造业创新升级与产业链协同发展。做大做强“一县一业”,中医药健康产业规上工业产值增速保持15%以上。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工业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每家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5万元。培育市级以上制造业中试平台1家,认定成功的给予奖励20万元。鼓励企业采购首台(套)产品用于技术改造,对新认定国内级、省内级制造业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的,分别给予一定奖励。鼓励工业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并给予一定奖励。(责任单位:县经商局、县科技局)
(九)推动特色生态产业发展。加快构建“产业创新+科技创新”两新融合、“数字经济+生态工业”深度融合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框架,做大做强中医药大健康产业,争创中药历史经典产业核心区(协同区)。培育壮大五金塑料、高端装备等重点制造业,加大对五金塑料等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扶持力度;积极发展精准医学、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加快建立内生招引企业(项目)同等支持、内生项目要素保障和跨域有序流转等政策机制,实施亿元以上内培项目4个以上。先进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突破75亿元,招引落地10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2个。新增科技领军人才1人、卓越工程师1人。(责任单位:县经商局、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资规局、县投资促进中心、磐安金融监管支局)
(十)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做大智能终端产业,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营收达4.5亿元。深化企业智转数改,高质量落实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任务。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3%,省级智能工厂项目通过验收,新增市级数字化车间2家。支持消费级智能终端研发制造。加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金融创新、专业人才和运营机构培养。新增数据知识产权登记10件以上,实现数据价值10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县经商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
(十一)着力推动优质企业量质双升。工贸联动支持企业稳产增效,为经营主体减负2.5亿元以上。提升企业服务支撑能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加快构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新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家、“小巨人”企业1家、亿元企业3家,新增“小升规”企业16家。争取在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创建上有所突破,创建现代产业学院1家。(责任单位:县经商局、县政府办公室、县科技局、磐安金融监管支局、县教育局)
(十二)支持制造业技术改造和绿色化发展。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实施省级千亿技改项目25个以上。引导金融机构优化资金供给结构,新增制造业贷款4亿元以上。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1个以上。大气污染防治绩效D级升C级企业10家,培育环保绩效B级企业2家。(责任单位:县经商局、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磐安金融监管支局、县供电公司)
(十三)加强工业用地高效配置与供给保障。新出让工业用地500亩以上,其中用于重点工业平台不少于80%。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700亩、工业企业帮扶500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400亩,支持先进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发展。(责任单位:县资规局、县经商局)
三、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县发改局牵头)
围绕中医药特色产业,搭建“旅游+”商贸、康养等产业平台,培育壮大生产性服务业,推动服务业做大总量、做优质量、调好结构,加快形成现代服务业新格局。服务业增加值增长6%以上。
(十四)促进服务业企业能级提升。持续建设江南药镇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对重点服务业企业、成长性较强的服务业企业给予激励。用好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新增服务业入库企业20家以上。(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政府办公室、县经商局、县财政局、磐安金融监管支局)
(十五)加强金融服务支持重点领域发展。迭代实施融资畅通工程,保持信贷总量稳定增长,推动金融资源向“两新”深度融合、特色生态产业建设领域倾斜。深化落实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新增无还本续贷22亿元。积极对接资本市场,鼓励企业开展项目募投、战略性股权投资、并购重组。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磐安金融监管支局)
(十六)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深化“人工智能+”重大应用场景建设,形成差异化发展格局。加快构建以磐安华厦物流园、尖山台地物流园为南北集疏平台,依托金台铁路磐安南站发展公铁联运,加快融入义甬舟开放大通道、金丽温开放大通道。稳步发展人力资源行业,培育集聚更多高质量数字广告经营主体。支持律师、公证等现代法律服务业发展,培养青年法律服务人才1名。新增市级工业设计中心1家。(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司法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商局)
(十七)提升文旅融合品质与能级。扎实推进国家4A级旅游景区、云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扶持文化精品创作和文化人才培养。深入推进文化特派员制度。统筹用好文旅体发展资金,对公共品牌培育、产业融合发展、乡村旅游振兴、市场拓展等给予支持。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6.5%,接待游客人数、旅游总收入均增长10%以上。(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县资规局)
四、加强国际陆港东部连甬接台重要支点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县交通运输局牵头)
以现代物流体系提档升级为抓手,加快形成“一主两副、多点协同”的物流空间格局,推动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金华国际陆港”东部连甬接台的重要支点。完成综合交通投资4.4亿元。
(十八)加强国际陆港东部连甬接台重要支点建设。依托金台铁路货运站场,重点发展铁路集疏运、仓储分拨、包装加工及多式联运等服务,满足全县物流承载需求。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加快316省道新渥至双峰段改建工程、方镜线改建工程建设,开工建设351国道磐安墨林至窈川段(胡村至安文段)。以现有华厦物流园及规划新建的安文电商物流园为载体,聚焦电商仓储、城乡配送与冷链集配,强化电商产业集聚效应。依托北部台地物流园,拓展零担专线、仓配一体、汽配维修等功能,建设适应山区经济开发区特点的现代公路港。(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资规局、县交通运输局)
(十九)培育拓展低空经济新业态。加大对低空基础设施建设、低空制造产业培育和低空场景应用拓展的财政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的低空经济参与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政府办公室、县经商局、县财政局(国资办)、县资规局、磐安金融监管支局)
(二十)深化多式联运体系。构建“磐安始发、陆港集结、海铁联动、铁路外运”的多式联运模式,提升货物集拼、查验、通关与出境效率。积极争取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大气治理资金等专项资金支持交通运输结构优化。淘汰更新国四排放以下老旧营运货车4辆,做好磐安县国四及以下非营运中重型货车提前淘汰更新补贴工作。(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分局)
(二十一)提升交通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持续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2.0版,新改建农村公路5公里、养护40公里,城乡公交一体化率达到94%。新增“多站合一”综合性服务站点1个,“一点多能”村级服务点10个,开通城乡客货邮融合线路2条,持续提升建制村快递物流服务水平,给予财政支持。(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资规局、县邮政管理局)
五、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县经商局牵头)
着力打通内外循环关键节点,系统构建贸易与投资互促、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贯通的发展新机制。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6%;外贸出口同比增长6%。
(二十二)激发市场消费潜力。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促进优质供给。落实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引导金融机构用好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加大服务消费重点领域贷款投放。用好离境退税政策,拓展深化入境旅游全链条便利化政策。有序清理优化消费限制性措施。(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经商局、县文广旅体局、磐安金融监管支局)
(二十三)培育新型消费业态。加快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培育,持续加大力度促进消费创新。积极发放政府消费券,做好商品消费、养老、文旅体等服务消费联动发展。加大用地、人才、税收、资金等政策保障,支持浙八味等专业市场转型升级。积极开展系列促消费主题活动,举办消费促进活动150场以上。鼓励引导首店经济发展。举办文旅推广活动10场以上,举办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活动60场以上,推动过夜游客人数增长7%以上。(责任单位:县经商局、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文广旅体局)
(二十四)引育优质商贸主体。积极引进知名商业企业和品牌运营商。分类梯度培育一批商贸主体,创新企业激励模式,新增入库商贸企业10家以上。(责任单位:县经商局、县文广旅体局、县文旅集团)
(二十五)推动电商创新发展。深化平台经济“繁星闪亮”工程,加快“平台+中药材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平台经济服务指导站建设,新培育市级“绿色直播间”1家。积极对接阿里巴巴等平台,常态化开展数字人才培育计划。组织各类电商直播、线上年货节等活动,促进企业电商化发展。鼓励企业培育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责任单位:县经商局、县市场监管局)
(二十六)促进外贸稳量提质。深入推进“百团千企”拓市场增订单行动,组织不少于1个团组、150家次企业赴境外拓市场。对首次获得“浙江出口名牌”的企业,每个名牌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对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按不超过当年实际支付保费的7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80万元。鼓励银行为更多符合条件的从事市场采购、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的个体工商户发放外汇贷款,继续扩大跨境电商外汇便利化政策惠及面。(责任单位:县经商局、县政府办公室、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二十七)强化双向投资合作。扩大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覆盖面,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鼓励开展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实施新一轮外资招引激励政策。(责任单位:县经商局、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资规局、县投资促进中心、县税务局)
六、扩大有效投资(县发改局牵头)
坚持“以项目看发展论英雄”,用好政策机遇,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争取列入省“千项万亿”工程项目4个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制造业投资增长10%。
(二十八)强化重大项目牵引。建立健全县领导联系项目机制,实施重大项目全周期跟踪帮扶。推进省市重大项目和县重点项目建设,做好项目审批。用好重大项目前期经费和重大项目统筹资金,强化重大项目谋划推进。加快推进重大建设项目落地建设。推进“超长期特别国债+超长期特别贷款”组合,更大力度支持“两重”项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资规局)
(二十九)加强产业投资引导。支持产业项目谋划招引、内生裂变,积极争列省重大产业项目和争取产业基金支持,县重点产业项目年度投资完成率100%以上。做好对列入县扩大有效投资年度实施计划的重大产业项目用地、用林保障。(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商局、县资规局、县投资促进中心)
(三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全力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资金支持,力争全年争取各类资金较上年有较大增长。对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严格按照申报要求筹措落实配套资金。(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资规局、磐安金融监管支局)
(三十一)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落实“民营经济35条”,推动专项产业基金、新增能耗、新增工业用地支持民间投资项目不低于80%。创新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积极向民间资本推介重大项目。对需省级审批(核准)的项目,需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可行性。扩围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资规局、县农业农村局)
(三十二)保障项目用地用林。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不少于400亩,其中争取山区海岛县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200亩,保障民生及产业补短板项目用地。严格落实林地占补平衡,补充林地库结余2000亩以上。积极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收回收购存量低效土地。(责任单位:县资规局、县发改局)
(三十三)优化能源供给配置。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项目用能保障,保障新上项目用能1万吨标准煤。新增清洁能源装机2万千瓦以上,其中新增光伏装机2万千瓦以上。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11亿千瓦时、天然气供应1200万方。服务工商业用户完成交易电量3.45亿千瓦时,腾出用能量0.5万吨标准煤以上。(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供电公司)
(三十四)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迭代完善“项目+财力+风险”三大机制,自上而下、双向打通抓好重大项目谋划。深化政府债务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摸清存量国有“资金资产资源”底数,合规开展存量资产盘活。(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资规局)
七、推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牢牢把握以“千万工程”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的核心主线,统筹做好“强城”“兴村”“融合”三篇文章。居民收入赶超全国平均,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6.9%,农村集体经济持续稳定增收。
(三十五)发展现代农业新质生产力。实施农业“双强”行动,推进一批省农业“双强”项目、“三新技术”试验推广项目。推动现代农业“土特产富”六条产业链发展,培育年产值超150亿元产业链1条。支持农业基地设施建设、数字农业技术应用、农旅融合发展等特色农业基地创建。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激励创评省级以上龙头企业、SC认证企业。支持“好一磐”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继续实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资源化利用、动物疫病防控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奖补政策。鼓励开设金华两头乌展示体验馆和专卖店。发挥金融协同支农作用,对现代设施农业给予贷款贴息补助,对基层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业务给予业务补助,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农业机械保险、农家乐公众责任险给予保费补助。(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政府办公室、县资规局、磐安金融监管支局)
(三十六)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深化“一户一策一干部”机制,落实低收入农户种养扶持、小额贴息贷款、公益性岗位安置、投资收益分红等政策,全年开发公益性岗位250个以上,发放小额贴息贷款6000万元以上,支持低收入农户发展种植400亩以上、养殖超2000头(只)。实现低收入农户“雨露计划”助学补助、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覆盖率100%。持续推进异地搬迁,以相对薄弱村、偏远自然村和低收入农户为重点,积极引导和支持有搬迁意愿的农民到县城、中心镇、重点村等地方聚居,并给予一次性补助。(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医保局)
(三十七)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实施土地综合整治,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完成1片百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实施“多田套合”工程,新增“多田套合”面积3000亩、耕地流入300亩。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000亩,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储备区1340亩。继续实行规模种粮补贴,农业经营主体集中连片种植水稻、油菜、(套种)旱粮达一定规模的,按种植亩数给予补贴。支持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含有机、无机复混肥)在省补资金基础上补贴100元/吨,对县主要农作物主推配方肥购销双方进行奖补。对茭白统防统治、蔬菜集约化育苗以及食用菌、水果、桑叶等种植,按规模进行补助。(责任单位:县资规局、县经商局、县供销社、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
(三十八)全域建设和美乡村。按照“分类引导、梯次培育”总体思路,全域推进片区组团发展,通过乡村运营,依托市场化手段,盘活乡村资源资产,扎实推进大乌石、墨林、山环、天山等片区建设;加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改造提升乡村公共停车位110个,力争和美乡村覆盖率达80%以上。开展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完成农村水系治理5公里,打造亲水节点5个、高品质水美乡村5个。更新改造农村供水管网4公里。(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三十九)促进城乡人口有序流动。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政策。实行新型居住证制度,实现居住证省内互认互通,逐步稳妥推进长三角区域居住证互认。保障持有居住证件的随迁子女在父母常住地100%入读公办学校。全面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引育11名乡村运营人才,带动青年入乡实践发展。开展农民培训650人次以上,做好农创客共富基地、青年入乡实践站点等农创平台建设,对现代“新农人”贷款进行贴息。组织30名以上青年“家乡行”活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团县委、县人力社保局)
(四十)提升县城承载能力。实施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重大项目10个以上,完成年度投资6.5亿元以上,促进人口和产业加快向县城集中集聚。(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建设局、县卫健局、县教育局、新城开发建设中心、磐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十一)推进发展轴建设。深入推进磐安“县城—尖山”生态康养发展轴建设,实施重点项目23个,完成年度投资17亿元以上。落实省强城兴村融合发展专项政策。每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不少于5%用于保障乡村产业及配套设施建设用地。(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县供销社、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新城开发建设中心、磐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十二)深化山区县结对发展。深化“1+3”省级结对帮扶机制,做好金东区、义乌市、东阳市等经济强县及省担保集团、中国移动浙江公司、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等省属国企的结对帮扶承接工作。实施山海协作产业合作项目12个以上,完成年度投资20亿元以上。加快推进双向“发展飞地”建设。安排专项央行货币政策资金、央行低息资金定向支持磐安,推动各项贷款平稳增长。(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经商局、磐安金融监管支局)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县人力社保局牵头)
持续深化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扎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促进公共服务更加均衡、更可及。完善为民办实事常态化机制,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三分之二用于民生领域。
(四十三)推进“劳有所得”。调整全县最低工资标准。健全稳岗扩岗长效机制和创业带动就业机制,重点群体就业帮扶1200人以上。推进县域技能型社会建设,实施“技能照亮前程”职业培训行动,围绕重点群体、重点领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城镇新增就业1600人。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加强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四十四)推进“幼有善育”。实施育儿补贴政策、出生缺陷预防等优生优育政策。增强县妇幼保健院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能力,开展婴幼儿养育照护服务人员专业培训,提升养育照护水平。加强“医育结合”,落实对托幼(育)机构的日常卫生保健指导,为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配备1名持有医师/护士执业证书的健康指导员,进一步加强0—6岁集居儿童卫生保健管理。普惠托位占比90%以上,婴幼儿入托率达到16%。(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县医保局)
(四十五)推进“学有优教”。优化城乡基础教育学校布局,研制适应学龄人口变化的基础教育布局优化政策,持续推进小规模学校多学区制。全面推行“长幼随学”制度,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稳步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打造“童趣非遗”品牌;实施“小学强基”“初中强校”工程,开展会阅读、会书写、会锻炼、会探究等“四会”学生学习品质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县中崛起”行动;稳步推进磐安现代中药产业学院建设;办好特殊教育,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受教育权利。(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四十六)推进“住有宜居”。持续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100户。出台优化房地产政策举措。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服务提升行动,完成农房改造1000栋。(责任单位:县建设局)
(四十七)推进“老有康养”。实施养老服务专业人员入职奖补、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保险补助、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政策。健全养老服务“爱心卡”制度。推进养老机构分类改造提升。持续推进长护险提质扩面。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70名,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达26人。给予符合条件的减免对象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全流程免费。(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医保局、磐安金融监管支局)
(四十八)推进“病有良医”。设立县卫生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开展合作办医、设备购置、医共体建设等。持续推进县人民医院疼痛康复科、县中医院神经康复科等重点学科(专科)建设,加大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级医院能力建设。规范化推进“固定+流动”巡回诊疗服务。继续推进实施“县乡村基层医生进修”行动计划。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3.4人、4人,新增市级临床重点专科1个。(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
(四十九)推进“弱有众扶”。加强社会救助对象精准认定,稳步提高低保标准。社会救助监测比例保持4.5%以上,服务类社会救助8000户次以上,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达到88%,“群帮惠”困难群体帮扶达到100人次。新增残疾人就业50人,其中残疾人帮扶性就业10人。实施康复救助残疾儿童30人,其中孤独症儿童康复15人,康复辅具适配486人。做好残疾等级鉴定、残疾人证办理以及开展“多评合一”工作。开展红十字公益项目3个。(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总工会、县残联、县红十字会)
(五十)推进人的全面发展。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办好民生实事。建立健全与人口结构变化相协调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机制、人口监测和发布制度,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着力推进公共服务总量供给和结构优化。(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卫健局)
上述8个领域政策,全县财政2026年预算安排资金除交叉重叠部分外,支持总额为14.3亿元。各领域政策牵头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会同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4张要素保障清单牵头单位,抓紧制定深化细化的配套政策文件,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
文件明确的各项政策均为2026年全年实施有效,原有政策与本政策不符的,以本政策为准;同一项目(事项)符合多个政策规定的,按照就高从优原则,不重复享受。国家、省、市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措施,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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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 目:浙江高企政策
本文标题:金华市磐安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202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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