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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张家港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关于实施“科创雨林”计划 构建“陪跑式”科技招商梯次培育体系的若干措施

时间:2026-03-04 10:21:10|栏目:江苏高企政策|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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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张家港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关于实施“科创雨林”计划 构建“陪跑式”科技招商梯次培育体系的若干措施

关于实施“科创雨林”计划构建“陪跑式”科技招商梯次培育体系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推进“创新张家港”建设,构建科技招商项目“引进—孵化—加速—壮大”全链条梯次培育模式,加快形成“链主企业顶天立地、领军企业开天辟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的协同发展格局,特制定本措施。

一、总体目标

秉持“量质并举、生态协同”理念,通过对新引进项目精准赋能、已落地项目深耕培育、全链条要素聚合支撑,开展“陪跑式”梯次培育,推动科技招商项目从“蓄力起跑”向“竞速齐跑”再向“冲刺领跑”的阶梯式成长,聚力打造“科创雨林”优质生态,全面实现以下目标:

——增量提质。聚焦重点产业开展强链延链补链,精准招引达成“810”目标,即到2028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新招引科技招商项目占比超80%,传统优势产业新招引科技招商项目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匹配度达100%。

——存量培优。梯次培育聚力冲刺“765”标杆,即到2028年,科技招商项目纳入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人才企业培育库的入库率分别达70%、60%、50%。

——质量跃升。到2028年,科技招商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科技企业集群突破10000家(次),新增高价值发明专利2000件,力争全社会研发支出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超4%。

二、具体举措

(一)实施“科招选苗”行动,优化科技招商体系

1. 精准明晰招引方向。立足自身,深化与知名产业研究机构、高端智库及重点高校院所合作,聚焦“4+4+N”重点产业链,剖析产业链断点、技术卡点、人才缺口,滚动编制更新产业需求、人才需求、招商目标企业三张图谱,精准指引强链补链延链。常态化跟踪研判产业趋势,攻关前沿及颠覆性技术产业化路径,加强新领域新赛道场景研究与前瞻布局,锁定潜力项目。引导各区镇立足自身特色,对照全市产业布局明确差异化招商方向,避免同质化竞争。(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数据局)

2. 科学优化评价体系。分类整合十大核心评价维度,构建质量优先导向的科技招商项目评价体系。通过科创资质、知识产权、人才属性、融资情况、创业大赛、联动招商、科技服务业、梯次培育、参保人数、项目加权等十个方面对项目的成长潜力和核心竞争力进行多方位评价,为招商资源倾斜、项目分级培育提供科学依据。(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3. 多元拓宽招引路径。统筹“驻点招引”,完善驻外招商中心、市科技招商中心与区镇的协同联动机制,定期召开科技招商与人才项目综合研判会,精准打通供需对接通道。强化“以投促引”,整合基金资源搭建合作桥梁,通过“扫楼”锁定目标企业,精准对接优质招商项目。丰富“活动招引”,打造品牌系列活动,常态化开展技术路演、供需对接会,每年举办不少于10场国内外创新创业大赛,形成多维度招商格局。(责任部门:市委人才办、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

4. 夯实项目承载空间。优化物理架构与空间布局,打造专业化、市场化的高品质科创载体,为科技招商项目落地提供坚实承载基础。新认定为国家级(部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标杆孵化器、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最高40万元、30万元、15万元的级差资助。当年经省绩效评估优秀的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最高10万元资助。对契合“4+4+N”产业链的高质量科技招商项目,推出多元化的土地供应方式,满足企业用地需求。(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资源规划局)

(二)实施“科创培木”行动,优化梯次培育体系

5. 实施分级分类培育。靠前衔接科技招商项目,进行分级分类培育,实现“全程服务、全面培育”,推动企业在“科招—科小—高企—领军—瞪羚—独角兽—上市企业”轨道上快速成长、跨越发展。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当年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最高20万元资助。新获评张家港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给予最高600万元资助;新获评顶尖人才计划的,按相关政策给予最高1亿元资助。新认定为苏州独角兽培育企业的,由苏州给予最高50万元研发费资助。(责任部门: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税务局、保税区税务局)

6. 深化产学研用协同。发挥科技镇长团桥梁纽带作用,靶向引进契合我市产业发展需求的优势学科专业人才和科研资源。着力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难题,对当年获评市级产学研预研资金项目立项的,“预研+后补助”阶段合计最高资助20万元。推动省创新券、苏州研发资源共享,对参与科学仪器共享的,给予最高20万元资助。深化与大院大所合作,对当年获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7. 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引进研发人才,对其新引进的符合条件且年计税薪酬100万元以上的创新人才或年计税薪酬60万元以上的青年创新人才,可直接认定市领军人才。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建设企业重点实验室,新获评省级、苏州市级重点实验室的,分别给予最高2000万元、100万元联动资助。鼓励企业实施研发项目,支持企业申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贯通“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双向研发路径。(责任部门: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8. 推动场景赋能开放。以“人工智能+制造业”为主攻方向,支持科技招商项目加快人工智能技术与行业应用融合创新,推动大模型与具体业务应用嵌入集成。对首次通过国家级生成式人工智能上线备案(大语言模型备案)的大模型,给予最高35万元资助。推广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对首次获评国家级、省人工智能典型场景案例的项目,给予最高35万元资助。对经省级以上认定的首版次工业软件,给予最高20万元资助。(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三)实施“科技育林”行动,优化创新生态体系

9. 完善科技服务体系。畅通政府端“业务数据+创新资源”融合渠道,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精准掌握企业创新需求,提高服务精准度和部门协同性,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完善“融创X”(县域融合创新应用平台)功能建设,对企业开展多维度“创新画像评价”,匹配生成创新诊断报告,靶向指导企业锻长补短,为企业制定差异化发展策略提供有力支撑,推动创新要素向创新意愿强烈的企业倾斜。发放“政策明白卡”,确保惠企政策精准触达,建立点面结合辅导体系,帮助企业理解政策要点,助力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构建多层次人才住房保障体系,科技企业引进的各类人才根据分类认定等次可按规定享受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责任部门: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

10. 扩容科技金融供给。持续优化“拨投贷保”四位一体科技金融供给体系,整合政府基金、风险投资、银行信贷、科技保险等金融资源。借力产业基金、母基金等引导基金,鼓励并带动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对单个高质量科技招商项目按照最高不超过基金总规模20%给予股权投资支持,靶向助力科技招商项目迅速成长。加大“苏科贷”“创新积分贷”“知识产权贷”供给,对金融机构为科技企业提供科技信贷所产生的损失,给予最高700万元风险补偿。支持企业股权融资,针对企业股权融资投入我市产业项目的,按政策规定给予相应资助。(责任部门:市委人才办、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11. 强化知识产权保障。支持企业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对新增高价值发明专利给予最高15万元资助;加强海外专利布局,对同一申请人年度给予最高20万元资助。持续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扩面,提升知识产权价值。建设产业知识产权与标准协同创新中心,指导企业积极申报苏州市知识产权与标准融合计划项目。加快建设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张家港分中心,为企业提供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站式”服务。(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办公室<金融>)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同。市科技局负责统筹推进,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组织实施,通过持续推进体系化“陪跑式”服务保障工作,为高质量科技招商梯次培育工作赋能。

(二)加强资金扶持。统筹运用专项资金奖补、科技项目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科技金融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各阶段、各类型企业资金支持。

(三)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多种媒体宣传企业梯次培育政策措施,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公布认定名单,宣传典型案例,营造良好创新发展氛围。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由市科技局负责具体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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