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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台前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关于实施工业强县战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5-10-13 08:55:42|栏目:河南高企政策|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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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台前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关于实施工业强县战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实施工业强县战略,推动全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台前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造强国和河南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四高四争先”工作要求,抢抓《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台前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建设鲁豫毗邻地区合作示范区重大机遇,聚能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聚焦促进制造业倍增行动,聚力四个百亿产业集群建设,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推动台前制造业在更高水平、更高层次上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能变革,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到2027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工业税收分别达到300亿元以上、8亿元以上。到2030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较2025年实现倍增,达到60亿元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达到200家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工业税收分别达到500亿元以上、12亿元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做强化工新材料产业

实施产业优化升级计划,谋划、引进、实施一批重大项目,推动化工新材料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着力打造“经济升级版”。到2026年,化工新材料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亿元以上,税收达到3亿元以上。

1.着力推动化工精细化发展。加快化工园区扩区和认定工作,加强与河南省科学院、郑州大学、河南师范大学等科研院校的战略合作,加深与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的技术交流,强化产业研用深度融合,不断优化化工产业结构,逐步向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精细化工延伸,推动硼化工、炔醇类化工和塑化新材料等产业链聚链成群,建设精细化工产业基地。

2.着力壮大产业规模。加快中硼新材料产业园、网塑塑化新材料产业园建设,不断延伸硼酸、聚苯乙烯、丙炔醇产业链条,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影响力和号召力的细分领域领军企业、独角兽企业,着力打造龙头引领、科技赋能、项目聚集、功能齐全的新型化工产业集群。逐步完善化工园区基础配套功能,支持企业构建纵向延伸、横向耦合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条,形成项目间、企业间、产业间首尾相连、环环相扣、物料闭路循环的产业发展格局。

3.着力打造产业新模式。加强与大连商品交易所沟通对接,积极申请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资格,打造线上交易的线下交割库,吸引更多物流企业落户发展。依托危化品运输专用铁路和“国际陆港”的优势,加强与广西投资集团沟通协调,加快打造国内有重要影响力的石化仓储物流中转基地,吸纳沿海地区大型炼化企业资源中转配送,吸引更多下游客户落户台前,打造“仓储+物流+化工”产业新模式。

(二)做大羽绒及服饰加工产业

坚持全链条、标准化、集群化发展,强化龙头培育,壮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水平。到2026年,羽绒及服饰加工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亿以上,税收达到2.5亿元以上。

4.着力完善产业链条。坚持高端化、时尚化、品牌化发展方向,紧盯“提升品质、塑造品牌、延伸链条”目标,围绕引龙头延链、做配套补链、抓品牌强链,以新希望六和万东新塘、中威新塘、鹏达羽绒、柳桥羽绒,羽绒服装加工产业园为依托,构建“养殖屠宰——羽绒加工-—服饰制品”的全产业链条。完成羽绒企业“一企一管”建设,提升产业污泥集中处置能力,实现产业的绿色化转型发展目标。

5.着力提升产业知名度。依托国家棉花羽绒及纺织服装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加快构建“产、学、研、检”产业服务体系,抢占标准技术创新制高点。推进“台前羽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核准注册工作,擦亮台前羽绒品牌底色。鼓励鹏达羽绒、中威新塘等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快万东新塘等项目建设进度,持续扩大市场规模,培育水洗羽绒质量标杆,打造国内最大的优质羽绒生产基地和国际羽绒交易中心,不断提升台前羽绒的知名度和话语权。

6.着力提升产业附加值。聚焦“白天鹅”品牌,致力构建全域范围内统一且鲜明的羽绒产品标识体系。加强与华纺链公司合作,加快羽绒交易中心建设,积极培育羽绒制品海外线上直销业务,解决产业“两头在外”问题,打造集羽绒交易、供应链金融产销一体的产业模式。引导鹏达羽绒、中威新塘等企业发展羽绒寝具、被服等深加工项目,创建自主品牌,不断提高产业附加值。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主动对接波司登、上海东隆、安徽玉龙等知名羽绒制品企业,提升产业发展空间和质量。

(三)做优煤电综合利用产业

加快台前2×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火电机组项目建设,积极推进配套产业和项目建设,打造电力综合利用产业园,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到2028年,煤电综合利用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60亿元以上,税收达到1.5亿元以上;到2030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亿元以上,税收达到2.5亿元以上。

7.实施煤电和新能源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煤电、风电等项目建设,积极申报中央政府煤炭储备基地项目,实现“煤电+新能源”“煤电+储能”“煤电+煤炭储备基地”耦合联动,打造“风光储”一体化新型综合能源保障基地。鼓励企业利用自有资源加大光伏自发自用投入,降低企业能耗成本。

8.发展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充分利用电厂排放的粉煤灰、煤渣、脱硫石膏等固体废弃物,发展新型建材产业,“变废为宝”提升固废利用水平,打造循环经济综合体,实现固废资源化、高质化利用。

9.发展电力综合利用产业。探索电力资源转化新模式,大幅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谋划开发区内增量配电网,积极招引高产值的数算中心、数据中心等落地,为开发区提供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系统。借鉴信发集团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经验,利用好工业余热、二氧化碳,积极发展现代设施农业。

(四)做活现代物流产业

用足用好用活交通、区位等优势,坚持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两端发力,着力打造一流的危化品、普货、快递、跨境电商物流新枢纽,培育县域经济增长的新高地。到2027年,现代物流产业工业品运输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

10.着力加快“国际陆港”建设。依托危化品专用铁路、固液气一体化仓储等优势,打造日照港辐射中原地区最便捷的出入海通道;加强与日照港、岚山港合作,大力发展铁矿石、木材等大宗商品业务,为豫鲁两省产业融合发展提供支撑。加快实施恒润石化5A级物流企业申报工作,着力打造引领强、体量大、服务优、能力强的物流龙头企业。

11.着力放大综合交通区位优势。加快推进中央政府煤炭储备基地建设,建设“晋煤东运南下”的中转站;抢抓黄河、海河流域防洪规划修编机遇,积极争取京杭大运河台前段航道建设纳入规划;加强与中豫港务集团合作,积极谋划中欧班列辐射山东半岛节点业务,培育县域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协同发展大宗商品物流、危化品物流等,积极发展多式联运。鼓励包括第三方物流在内的重点物流项目和物流企业在台前“落地生根”。

12.着力推动智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扩展现有快递物流园区规模,整合邮政、圆通和京东等快递企业入园发展,共建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依托“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优势,进一步完善集数据采集、智能分析、动态展示和灾备存储等四大功能于一体的物流大数据云平台,并布局一批智慧物流配送中心,完善“通道+枢纽+网络”现代物流运行体系,建成省际重要的区域物流枢纽。

三、政策支撑

(一)支持企业发展壮大

1.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3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的制造业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

2.对缴纳税收地方留成部分首次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亩均税收达到《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濮阳市开发区标准体系及基准值(试行)的通知》(濮政办〔2023〕7号)要求的制造业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

3.对年内实施技术改造、设备更新且设备投资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按照设备投资的10%给予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已获上级奖励的不再重复奖励。

4.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支持工业经济发展基金,用于制造业企业奖励政策的落实,激励企业发展。

(二)支持企业创新转型

5.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省“专精特新”、省智能工厂、省绿色工厂等制造业企业,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智能工厂、国家级绿色工厂、省级制造业头雁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40万元。已获上级奖励的不再重复奖励。

6.对新认定或引进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科技孵化器等科研创新平台,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或引进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科技孵化器等科研创新平台,奖励50万元。已获上级奖励的不再重复奖励。

7.对从外地搬迁至台前的省级以上各类科研创新平台,给予搬迁费30%的补助和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开办费补贴。

(三)要素保障

8.实行制造业项目用地“弹性出让”制度,前期按照约8万元/亩的标准设定起始价,项目投产后据实核算,减少企业前期土地投资成本。

9.对新增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以上,投资强度达到《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濮阳市开发区标准体系及基准值(试行)的通知》(濮政办〔2023〕7号)要求的制造业项目,县财政对其固定资产投资银行贷款予以2个点的贴息。

10.县平台公司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对发展前景好、税收贡献大的制造业企业以投资入股或低利率融资(不低于成本)的方式进行扶持。

11.根据各金融机构对制造业企业的信贷支持情况,县财政在财政专户设立上予以适时调整。

12.对缴纳税收地方留成部分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不超过5人的免费租赁住房,并在工作地优先解决子女上学问题;优先推荐为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

13.对成功创建中国驰名商标品牌的制造业企业奖励100万元。

14.对于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给予每人1000元的吸纳补贴。

(四)鼓励乡镇(街道)发展制造业

15.围绕新增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制造业投资、工业税收等指标,对各乡镇(街道)进行年度工业发展专项考评,对位列前三名的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考核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四、保障措施

把工业强县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专题研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大问题。建立健全工业发展专班,每月组织召开制造业企业及项目调度会,推动工作落实。

持续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制度,规范项目审批事项,压减项目审批时间,打造一流营商坏境。建立常态化精准服务机制,落实企服责任人制度,加强基层帮扶、部门协调、企服平台流转的协同合作,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各单位择优配备首席服务员,原则上由单位重点培养的科级干部或股室长担任,年底考核优秀的优先予以提拔重用。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对企业家进行经济、金融工具、战略思维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升企业家素养和管理水平。同时,对在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家,享受暖心服务,并给予政治荣誉和社会荣誉,在全县营造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浓厚氛围。

本意见在中共台前县委科技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县科技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具体实施,县科技局负责奖励事项的申报、考核,评审细则另行制定。本意见由县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县委办公室商县科技局负责承担,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现行文件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台发〔2023〕5号文件同时废止。上级新出台政策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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