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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时间:2023-04-22 09:05:09|栏目:河南高企政策|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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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孟政〔2022〕3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稳增长促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培育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速推进全区经济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发展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企业提质增效

对年税收增幅达到20%以上的规上企业,当年内新增流动资金银行贷款余额,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利息金额的50%给予贴息,单户企业贴息总额不超过20万元;对重点产业中的龙头企业,单户企业贴息总额不超过50万元。对在孟津区注册成立1年以上,吸纳就业20人以上,且已有纳税记录的企业,当年出口创汇2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5万元奖励,创汇5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1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区科工局、税务局、财政局、商务局、人行孟津支行、各镇(街道)、洛阳孟津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二、支持企业“升规入库”

对当年新进入“四上”企业统计名录库的企业(注销后新注册的除外),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第二年度开始,连续年度运行良好的,按照每年2万元再奖励两年。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统计局、科工局、商务局、住建局、财政局、各镇(街道)、洛阳孟津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三、支持企业转型升级

1. 支持企业品牌建设。区内企业首次获得国家质量管理奖、省长质量奖的,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奖励;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给予3万元奖励。

2. 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引导中小微企业紧密结合孟津区“213”现代产业体系重点发展方向,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之路,对成功申报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3. 支持企业推进绿色、智能和技术制造。引导企业以绿色标准为引领,加强节能环保技术、工艺、装备推广应用,被评为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的,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被列入国家、省绿色设计产品目录的,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能效水效“领跑者”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积极培育一批智能车间、智能工厂,支持企业通过“机器换人”提高生产效率和智能化生产水平。对获得省“机器换人”示范项目补贴资金的,区财政按照省补贴金额的5%给予配套支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因实施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购置厂房或机器设备,投资超过1000万元且获得上级技改资金支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

责任单位:区科工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

四、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1. 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新产品研发、知识产权保护等科技创新活动,支持具备条件的中小企业转型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建有市级及以上研发平台,连续3年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给予3000元一次性奖励。

2. 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分年度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培训活动,选择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进行重点培育。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

3.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提升发展。选择一批成长迅速、市场前景好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精准服务,以培育创新龙头企业、瞪羚企业为目标,在研发平台建设、新产品开发、重大产业关键技术研发、科技金融等方面对其重点支持,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企业首次获得省级瞪羚企业资格的,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通过省创新龙头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4. 支持创业创新载体建设。鼓励开发区、创新类企业以及社会资本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专业化众创空间、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建设。鼓励企业开展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研发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建设,重点支持高端石化、智能制造领域企业建设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创新中心。对经市级备案,首次通过省级认定(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型研发机构)、专业化众创空间、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载体,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励;首次通过国家级认定(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型研发机构)、专业化众创空间、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载体,分别给予 5万元、3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根据市级年度考核结果,分别给予优秀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优秀专业化众创空间(中试基地)、优秀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型研发机构)5000元、1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成功创建国家、省、市级各类创新平台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一家企业申报多个项目的,每家企业每年度每个项目只按最高的奖励标准享受一次奖励。

责任单位:区科工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

五、企业上市(挂牌)融资支持

1. 企业境内上市支持。区内上市后备企业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按照通过河南省证监局辅导验收、通过发行审核、上市交易三个节点,对申请上市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

2. 企业挂牌支持。区内上市后备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基础层挂牌成功的,给予3万元奖励;对经在基础层培育首次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直接在新三板创新层成功挂牌的,给予5万元奖励。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四板)交易板挂牌成功的,给予2万元奖励;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四板)展示板挂牌成功的,给予2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区科工局、财政局

六、支持制造业企业扩大生产规模

规上工业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且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的制造业企业(不含国有企业),增加值超出部分按0.1%予以奖励,单个企业年度最高奖励3万元。

责任单位:区科工局

七、支持零售住餐服务业企业发展

零售住餐服务业零售额年度同比增长8%的在库法人企业,零售额超出部分按1%予以奖励,单个企业年度最高奖励3万元。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八、加大“个转企”政策支持

建立完善“个转企”重点培育库,大力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重点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对当年个体工商户成功转型为企业的,给予2000元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九、加快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统尽统

对当年新入固定资产投资库项目且年度完成投资20%以上,根据投资金额标准予以奖励相关责任单位(指镇、街道办和开发区)。总投资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的新入库项目,单个项目奖励2000元;总投资5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的新入库项目,单个项目奖励5000元;总投资1亿元—5亿元(含5亿元)的新入库项目,单个项目奖励2万元;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新入库项目,单个项目奖励3万元。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十、鼓励和支持开展统计业务培训

加大对重点企业、“四上”企业单位及各镇(街道、区)、各有关单位工作人员的统计业务培训力度。对规上工业、限上贸易和重点服务业、房地产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单位的统计人员,每人每年补助1200元;资质建筑业企业的统计人员,每人每年补助500元。

责任单位:区统计局

本政策措施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奖补资金由各责任单位核定、公示,区财政按年度予以安排。要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各责任单位(多个责任单位的,由排位第一的责任单位统筹)要结合实际,研究细化具体措施,精准有效推进工作落实。年度内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项目)不得参与以上奖项评选,由区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孟津分局审查确认。区本级其他支持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与本政策措施重复的,按照本政策执行,同时废止孟政〔2020〕9 号文件。如遇上级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规定执行。本政策措施由区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区财政局负责监管和绩效评估,区审计局负责跟踪审核落实情况。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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