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广宗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广宗县人才集聚十二条措施(试行)
广宗县人才集聚十二条措施(试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市人才工作部署,精准高效集聚创新要素和人才资源,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不断促进高层次人才引进、技能人才培育、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等具体工作,为广宗县高质量高速度赶超发展提供人才智力引领和支撑,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
(一)高端人才全职引进。对全职到我县工作的“两院”院士,给予每人120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和200万元安家费。对全职到我县工作的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国家杰青,给予每人不超过100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和100万元安家费。(人才奖励)
(二)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对签订合同3年以上、每年在我县累计工作3至6个月的院士,每年发放5万元生活补贴;累计工作6个月以上的,每年发放10万元生活补贴。对签订合同5年以上、每年工作超过6个月的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级科技项目、工程项目的主要负责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项目一、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及其主教练和全国技术能手等高层次人才,每年发放5万元生活补贴。对从县外引进博士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并持续在我县企业工作一年以上的,给企业创造一定经济效益且纳税高于上一年度的,对引进的人才每人发放一次性奖励2万元。(人才奖励)
(三)高校毕业生引进。对招用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人才奖励)。同时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每人1000元(用人单位奖励)。完善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机制,及时调配编制用于急需紧缺人才。
二、高技术人才引育支持计划
(四)高技术人才培育。对自主成功申报(入选)河北省高端人才、省管优秀专家、“巨人计划”领军人才、“百人计划”、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突出贡献技师等荣誉称号(人才项目)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新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三大奖项(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含突出贡献奖)主要完成人、省青年拔尖人才、省农村青年拔尖人才、省青年科技奖、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省级名师、省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入选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等荣誉称号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人才奖励)
(五)高技能人才引育。对事业单位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其在县外事业单位的相对应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在职称评定、职称考试时累计计算;在县外取得的相对应业绩成果可作为职称评审时的业绩成果条件使用。对在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1年以上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登记证书的个人给予一次性技能培训补贴,高级(三级)20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初级(五级)1000元/人。(用人单位奖励)
三、科技创新型企业支持计划
(六)培育科技创新型企业。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补助资金,对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3万;企业研发经费占当年销售收入比重达到5%后,每再提高一个百分点,根据实际增加数额,经相关部门认定,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扶持资金支持;对企业列入国家、省重大、重点科技计划,且获得50万元以上资金支持的项目,按照上级支持资金的10%,再给予单项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新认定省科技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各奖励5万元补助资金。(用人单位奖励)
(七)开展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对认定为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及A级工业企业研发机构的,各奖励20万元。对企业新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达到相应标准且经市以上科技部门认定的,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用人单位奖励)
(八)推动科技孵化器和产业技术联盟发展。对通过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成功申报国家级和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和20万元的奖励。(用人单位奖励)
四、人才服务保障支持计划
(九)住房保障及其他保障情况。对到民营企业工作或自主创业且在广宗县缴纳半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大学本科生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在我县首次购房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购房补贴,分3年发放;对既未入住人才公寓也未享受购房补贴的,3年内分别给予1500元/月、1200元/月、1000元/月的租房补贴。其子女来广就读的,可优先选择优质教育资源。柔性引进的博士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等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经认定可同样享受以上待遇。(人才奖励)
(十)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联系专家制度。加强高层次人才的联系服务,将高层次人才纳入党政领导联系专家名单,将受到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表彰的优秀企业家纳入绿色服务通道支持范围。
(十一)燕赵英才卡、邢襄人才卡服务升级。对引进的符合燕赵英才卡、邢襄人才卡申报条件的各类人才,积极予以申报,申报成功后除享受燕赵英才卡、邢襄人才卡各项优惠政策外,享受每年一次的定点医院体检优惠服务。
(十二)强化人才工作者队伍建设。成立人才服务机构,在乡镇、企业设立人才工作站,配备专门人员,具体承担人才政策的调查研究、宣传推介、待遇落实及各类人才的联系服务工作,推动人才工作和人才服务专门化、专业化。
本措施奖励政策如与其他有关奖励政策重复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发放奖励且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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