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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关区梯度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方案(2024—2027年)

时间:2025-06-27 10:00:10|栏目:甘肃高企政策|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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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关区梯度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方案(2024—2027年)

兰州市城关区梯度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方案(2024—2027年)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实施强科技、强省会行动,深入贯彻落实市委“1139”工作部署和区委“1357”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形成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型企业集群,按照《兰州市梯度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方案(2024—2027年》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甘肃、兰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为目标,以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全面深化与科研“新四军”力量合作,以分层分类、梯次培育为着力点,坚持“政策引导、上下联动、质量齐升”原则,加快形成“孵化一批、培育一批、认定一批、提质一批”的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格局,统筹做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谋篇布局“三篇文章”,赋能构建“3+2”现代产业体系和“6+X”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二、主要目标

逐步建立完善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基础,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为支撑,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为引领的梯次培育发展体系,积极推进具有城关特色的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路径,坚持数量增长与质量提升并重,创新生态与精准培育并重,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力军。每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5家以上,新认定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50家以上,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300家以上。力争到2027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突破255家,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达到319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432家,高新技术企业中规模以上企业达到40家以上;全区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达到80%以上,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占比达到85%以上;“专精特新”及“小巨人”企业累计达到56户;规上工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1.5%以上,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实现全覆盖;高新技术企业发明专利授权量每年增长20%以上。

三、重点领域

坚持新时代科技创新“四个面向”,围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8大领域,持续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的“树标提质”,赋能构建城关“3+2”现代产业体系和“6+X”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

(一)电子信息领域。聚焦软件开发、网络应用技术、通信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等方向,支持中电万维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甘肃电力工业互联网+能源大数据中心、大龙网数字贸易甘肃区域总部等新型数字平台建设,依托兰州科技创新园、永新国信数据要素产业园、甘光信创产业园,重点培育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大语言模型等领域高新技术企业,构建数字经济产业体系,打造数字信息产业集群。   

(二)生物与新医药领域。聚焦新型疫苗、生物治疗技术、创新药物研发技术、中药质控技术、医疗器械、设备与医学专用软件等方向,依托甘肃省动物用生物制品创新联合体、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兰州大学、甘肃省中医药大学等创新力量,重点培育动物用疫苗、现代中医药、生物制药、化学药物及制剂、医美健康等领域高新技术企业,提升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新动能,打造生物医药产业集群。

(三)新材料领域。聚焦新能源材料、碳纤维新材料、纳米材料、先进复合材料、生物医用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等方向。依托兰州大学、中科院化学物理研究所等科研力量,重点培育新能源材料、先进基础材料等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打造新材料产业集群。

(四)先进制造与自动化领域。聚焦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系统、安全生产技术、高性能智能化仪器仪表、先进制造工艺与装备等方向,依托甘肃省科学院、甘肃省机械科学研究院、甘肃省轻工研究院等科研力量,实施长城紫晶信创终端研发实验室、航天联志信创智造中心、拓维集团西北总部、兰州数智经济产业园等项目建设,重点培育新型机械、精密仪器领域高新技术企业,打造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集群。

(五)航空航天领域。聚焦“真空装备”和“真空应用”两大航天技术应用方向,发挥兰州空间技术物理研究所在宇航专业技术和宇航工程建设等领域优势,重点培育航空航天领域高新技术企业,打造航空航天产业集群。

(六)新能源与节能领域。聚焦太阳能、风能、现代生物质能、地热能、核能、氢能等方向。支持九州绿能循环产业园、甘肃核产业研究院发展建设,依托中科院近代物理研究所、中科院化学物理研究所、兰州大学等科研力量,紧盯“双碳目标”培育新能源领域与节能领域高新技术企业,打造新能源产业集群。

(七)资源与环境领域。聚焦水污染控制与水资源利用技术、大气污染控制技术、固体废弃物处置与综合利用技术、环境监测与环境事故应急处理技术、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技术、清洁生产技术、资源勘查、高效开采与综合利用技术等方向,依托甘肃省膜分离及非常规水处理技术创新中心、甘肃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培育资源与环境领域高新技术企业,为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八)高技术服务业领域。围绕研发与设计服务、检验检测认证与标准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高技术专业化服务、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服务、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技术等方向,依托网易(兰州)联合创新中心、兰州文化创意产业园、兰州大学科技园、西北民族大学科技园等科技创新创业孵化载体,重点培育现代物流、文化创意、科技服务、文旅融合等领域高新技术企业,打造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

四、实施步骤

依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及省市科技主管部门工作安排,分三个阶段做好培育认定,具体如下:

(一)研判分析阶段(每年1月至3月)。每年3月底前,全面摸排在库高新技术企业、3年到期需复审高新技术企业、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中非高新技术企业、历年到期未通过复审企业,建立科技型企业统计监测“三清单”(城关区3年到期需复审高新技术企业清单、城关区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中非高新技术企业清单、城关区历年到期未通过复审企业清单),为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二)宣传发动阶段(每年3月至6月)。强化科技和税务、发改、工信、人社、商务等部门联动,开展科技企业申报流程专题培训。利用新闻媒体、城关发布、微信公众号、企业梯次培育QQ、微信群等平台持续宣传税收优惠和奖补政策,激发科技型企业申报的主动性,持续营造宣传氛围。

(三)组织申报阶段(每年6月至12月)。每年6月底、8月中旬、9月底分三批次完成审核推荐。落实“六必访”“包抓联”制度,联合省、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等专业辅导机构定期深入企业,积极开展指导服务,及时回应企业诉求,协调和帮助企业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坚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周调度、周报告”制度,按照“指导一批-培育一批、成熟一批-申报一批”工作模式,引导企业按批次申报。

五、重点任务

(一)实施梯次培育,夯实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基础

1.紧盯“小升高”。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力度,加强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每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递增60家以上,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递增50家以上。按照主要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达到一定比例等条件,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补齐短板,培育辅导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税务局)

2.助力“规进高”。在规上工业、服务业企业中选择创新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分别牵头,分类施策给予“一对一”辅导,引导企业做好研发费用投入归集、知识产权申报、科技成果转化等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基础性工作,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税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开展“招引高”。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开展项目招引工作,优先引进高新技术企业,主动招引科技含量高、辐射带动强、税收贡献大的高端高新项目。对省外整体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直接确认资格并享受省级新认定奖补政策。对省外高新技术企业在我区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生产类子公司,在区级科技计划项目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经济合作服务中心)

4.实施“链带高”。围绕产业链上下游,支持链主企业发挥产业生态引领作用,通过股权投资、资源共享、渠道共用、要素开放等方式,鼓励引导中小微企业与科研人员合资合作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共同研发新技术、新产品,带动中小微企业深度融入创新链产业链,激发涌现更多高新技术企业。(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打造布局科技创新平台,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5.加强科技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引导和支持科技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领先企业等开展合作,自建或联合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研发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创新联合体等不同层级、多种形式的研发平台。鼓励企业建设以需求为牵引、以技术转移转化为目标的产业技术研究院。支持民营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引导企业省级创新平台优化重组,提升发展质量。发挥创新平台加速技术研发,助推成果转化,驱动企业培育的作用。(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

6.提升创新载体孵化能力。依托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大学科技园等,建设高质量的创业企业孵化基地,支持科技创新载体围绕产业和企业需求开展应用技术研究,将研发成果与市场服务、企业孵化衍生、成果转化等密切相连,努力培育和聚集一批具有核心关键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提升产业的集约度、集群度和集聚力。(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

7.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培育一批服务能力强、专业水平高、信用名誉好且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引导各类服务机构,为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科技咨询、知识产权代理、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专业化服务。在企业培育、认定、成长的全过程给予全方位指导服务,助力企业健康、快速成长。(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促进企业持续创新发展

8.加快高质量成果供给。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鼓励企业围绕产业链、创新链关键领域,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附加值、市场竞争力强的新产品,提升原创技术和前沿技术储备。探索设立区级科技重大专项,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攻关。(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9.健全“政产学研金介用”高效协同机制。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深度合作,探索建立企业出题,院所、高校答题的研发模式,面向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征集技术产品问题,组织开展需求类科研攻坚,推行“揭榜挂帅”、“赛马制”,推动产学研跨学科、跨部门、跨行业地实施深度合作和开放创新,有效促进存量科技资源按照创新需求流动,使创新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技术需求相吻合。(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

10.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对接。鼓励企业根据转型升级需求,主动承接和转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促进成果转化项目与企业技术需求有效对接。充分发挥甘肃省科技成果转化(交易·评价)综合服务平台作用,促进科研院所、企业、服务机构等开展合作,引导企业、服务机构等主体加入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加强技术合同登记工作,开展技术合同登记培训,推进技术合同登记规范化、便利化。(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四)引育创新人才团队,强化企业智力支撑

11.强化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人才第一资源,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引进和培育造就一批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及特殊领域紧缺人才团队。探索签用结合机制,对重点领域柔性引进急需紧缺科技人才实施“院校聘用、企业使用”。完善校企联合育人机制,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等建立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模式,打造适应企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的人才储备保障体系。(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人社局)

12.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健全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支持企业落实人才认定、工资待遇等相关政策,加大高层次人才薪酬激励支持力度,强化用人单位人才评价主体地位,落实人才职称评审政策。对在创新中做出重要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实施激励。健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用足用好“兰州市高端人才支持政策”、兰州市“6+X先进制造业人才发展专项支持政策”等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科技局)

13.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积极宣传全区科技企业发展状况和创新创业案例,树立优秀创新创业企业家典型,优先推荐诚信经营、社会效益好、经济效益高、行业代表性强的高新技术企业负责人申报各类荣誉称号。推送一批高水平产业技术专家进入区科技咨询专家库,参与重大战略、重大决策、重大规划等顶层设计。支持企业家领衔承担区级科技项目。(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科技局、区人社局)

(五)强化政策引导,激发企业创新动能

14.落实企业奖补政策。配合市科技局落实省级财政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重新认定的每家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以及对首次认定的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一次性奖补5万元等相关政策。(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15.落实企业优惠政策。完善科技和税务部门联合工作机制,针对“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技术合同登记认定税费减免”等政策不断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政策落实“应享尽享”。利用“互联网+”降低企业享受政策的难度,让企业规范、高效的享受政策。(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税务局)

16.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紧紧围绕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全周期开展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政策宣传与培训。组建政策辅导员、科技专员和联络员三支队伍,从科技、财政、税务管理部门中遴选政策辅导员,深入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等科技政策、财税政策服务;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选派科技专员,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从各责任单位中抽调联络员,全面跟踪服务本行业、本领域企业申报工作。(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六)完善服务体系,营造良好企业发展环境

17.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企业对自主研发成果及时申请并获得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鼓励企业根据自身需要,通过受让、受赠或并购等方式获得相关知识产权。支持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监测方法、技术规范等的制定,不断拓展知识产权应用和商业价值提升。(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

18.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发挥全市各类政府投资基金作用,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用好城关区科技企业发展引导资金,鼓励科技企业申报科技部与中国人民银行开展的“科技创新再贷款”,为企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改、教育、科技、工信、财政、税务、商务、人社、市场监管、经合等部门要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调度会,专题研究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科技创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细化年度目标,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二)健全协同机制。持续优化联合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明确高企工作分管领导及及联络专员。根据包联任务,细化分工、压实责任,明确任务要求和完成时限,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精准施策发力,实现高新技术企业倍增目标。

(三)加强考核调度。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作为“量牌考核”的重要指标,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要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定期通报落实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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