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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问题典型案例

时间:2025-06-13 09:24:29|栏目:高企申报教程|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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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问题典型案例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问题典型案例

一、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问题

案例1:知识产权无法支撑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地方高企主管部门疑点审查时发现,A企业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同期总收入比例存疑。经核实,该企业2024年度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共有实用新型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等Ⅱ类知识产权6项(其中2023年1项,2024年5项),2024年度取得的知识产权无法支撑2023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剔除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不达标。不予推荐备案。

案例2: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归集不合理。地方高企主管部门疑点审查时发现,B企业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同期总收入比例存疑。经核实,该企业申报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为设计服务,申报时将全部建筑工程收入均纳入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归集不合理,剔除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不达标。不予推荐备案。

案例3:关联方交易收入未计入总收入。地方高企主管部门疑点审查时发现,C企业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同期总收入比例存疑。经核实,该企业存在关联方交易收入,但未计入总收入;重新归集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不达标。不予推荐备案。

案例4:总收入未剔除不征税收入。地方高企主管部门疑点审查时发现,D企业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比例存疑。经核实,该企业总收入未剔除不征税收入(包括人才项目专项补贴、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补贴12.5万等,属于专项用途资金,符合财税〔2011〕70号的不征税收入条件)。

二、研发费用归集问题

案例5:近三年研发费加计扣除为零。地方高企主管部门疑点审查时发现,E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比例存疑。经核实,该企业近三年研发费加计扣除为零;无专门财务人员,研发费归集不规范,研发活动真实性存疑。不予推荐备案。

案例6:无效研发活动、研发费用。地方高企主管部门疑点审查时发现,F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比例存疑。经核实,该企业申报的部分研发项目属于已购软件产品的直接应用或对原有软件产品的常规性升级,不符合研发活动要求;剔除后,实际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达标。不予推荐备案。

案例7:知识产权与研发活动无关联。地方高企主管部门实地核查时发现,G企业2024年度共申报实用新型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等Ⅱ类知识产权12项,经查阅该企业2021-2023年研发活动清单及对应研发立项文件、知识产权等材料,其知识产权与研发活动均无关联。不予推荐申报。

三、科技人员问题

案例8:科技人员信息不实。地方高企主管部门实地核查时发现,H企业申报材料所列科技人员学历与实际不符,无研发活动相关专业背景,不具备支撑研发活动能力。不予推荐申报。

四、研发设备、研发场地问题

案例9:研发设备、研发场地不合规。地方高企主管部门实地核查时发现,I企业申报材料所列研发设备清单中,除笔记本电脑1台在固定资产账内,其余设备与账面固定资产不符,现场也未见设备实物;未见专门研发试验场地。不予推荐申报。

五、申报系统操作问题

案例10:未同时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和“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申报。J企业拟申报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因业务人员未按申报通知要求操作(即,需同时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和“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申报并上传材料),未被列入地方推荐名单,错过年度申报,导致企业出现较大税收优惠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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