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核查中最常见且风险较高的税收风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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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资格认定后,企业可以享受15%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增值税5%加计抵减,还可以申请高新认定与研发投入财政补贴,这是一项重大的税收优惠套餐。
2025年多省市因土地财政收缩、经济增速放缓等因素面临财政收入压力,部分基层税务机关为完成税收任务,对已享受优惠的企业开展“回溯性稽查”。在此背景下,税务部门会进行严格的事后核查(包括定期抽查和专项检查),以确保企业持续符合高企认定条件。如果核查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不仅会被取消资格、追缴已享受的优惠税款,还可能面临滞纳金甚至罚款。以下是高新技术企业核查中最常见且风险较高的税收风险点:
一、核心知识产权风险点
1、权属与相关性不符:
(1)申报的核心知识产权(主要是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权属不清,非企业独占许可或自主研发。
(2)知识产权与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关联性不强或无实质关联。核查时会深入分析技术说明、产品说明书等,判断知识产权是否真正支撑了产品的核心技术。
(3)通过非正常手段(如突击购买、关联方转让)获取的知识产权,缺乏研发过程和投入支撑。
2、有效性不足:
(1)知识产权在申报年度或享受优惠期间已失效(如未缴年费导致专利权终止)。
(2)核心知识产权数量不足,或类型不符合要求(例如,过度依赖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专利占比过低,且被质疑创新高度不足)。
二、研发费用归集风险点(这是核查的重中之重!)
1、归集范围不准确/扩大化:
(1)将非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如管理人员、生产人员、销售人员)计入研发费用。
(2)将与研发活动无直接关系的支出(如一般性管理费、市场推广费、产品销售费用、生产设备折旧、普通办公费)计入研发费用。
(3)研发活动与非研发活动(如生产、中试、质量控制)共用资源(设备、人员、材料)时,分摊依据不合理、不清晰或缺乏原始凭证支持。工时记录缺失或不可靠是常见问题。
2、直接投入费用问题:
(1)将用于生产或销售的材料、燃料动力计入研发费用。
(2)研发领料单与研发项目对应关系不清,或实际用于生产的材料被计入研发。
(3)用于研发的设备、仪器、软件等的购置费用或租赁费用,分摊方法不合理(未按实际研发使用时间/比例分摊)。
(4)委托外部研发费用:未按80%计入研发费用总额(企业应全额支付,按80%计入高企口径);委托合同、支付凭证、研发成果归属约定不清晰;受托方不具备研发能力或合同真实性存疑。
3、研发费用结构不合理/占比不足:
(1)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未达标(最近一年销售收入>2亿:≥3%;5000万-2亿:≥4%;<5000万:≥5%)。
(2)内部研发费用占比过低,过度依赖委托外部研发费用。
(3)人员人工费用占比异常低(可能意味着研发人员工资未全额计入或研发人员数量/工资不合理)。
(4)混淆高企认定口径与加计扣除口径:两者在费用范围、归集方法上有差异(如加计扣除有负面清单、人员范围限制更严),企业未正确区分,导致高企口径研发费用计算错误。
4、核算不规范,证据链缺失:
(1)未设立研发费用辅助账或辅助账设置不合理、不完整。这是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要求。
(2)研发费用未按研发项目单独归集核算,无法清晰追溯。
(3)原始凭证缺失或不支持:如研发人员工时记录表、研发领料单、研发设备使用记录、研发立项决议、预算、小试中试记录、试验进展分析、结题报告等关键支撑材料缺失、不完整或逻辑矛盾。
(4)记账凭证摘要模糊不清(如仅写“研发费用”、“技术服务费”),未明确到具体项目和活动。
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风险点
1、收入界定不准确:
(1)将非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收入计入高新技术产品收入。
(2)技术收入(如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接受委托研发)界定错误,将一般性的工程收入、售后服务收入、非技术性服务收入计入高新技术产品收入。
(3)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中,核心知识产权对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证明力不足。无法清晰说明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是什么,以及该技术如何由企业的核心知识产权支撑。
2、收入占比不达标:
(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未达到60%。
(2)收入归集计算错误(例如总收入范围理解错误,漏计非经常性损益等)。
3、核算与证据问题:
(1)收入未按主要产品(服务)类别清晰分类核算。
(2)缺乏合同、发票、技术说明等充分证据链证明收入的“高新技术”属性。
四、科技人员占比风险点
1、人员范围界定错误:
(1)将非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人员(如专职管理人员、后勤人员、生产工人、销售人员)计入科技人员。
(2)科技人员的定义把握不准确(需具有科研能力,从事研发或直接技术支持)。
2、比例计算错误:
(1)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未达到10%。
(2)计算“当年职工总数”时未按全年月平均数计算(即各月平均数相加/12)。
(3)劳务派遣人员处理错误(一般不计入职工总数和科技人员数)。
(4)兼职、临时聘用人员的实际工作时间累计未满183天,却按全职计算。
3、证明材料缺失:
(1)缺乏清晰的科技人员名单、岗位说明、劳动合同(体现岗位职责)、学历/专业背景证明、社保缴纳记录、薪酬记录(特别是区分研发人员薪酬)。
(2)缺乏研发人员的工时分配记录(证明其实际从事研发活动的时间)。
五、研发组织管理水平风险点
1、制度文件形同虚设:
(1)制定了研发组织管理制度(立项、预算、设备、人员激励等)但实际未有效执行,存在“两张皮”现象。
(2)研发立项流程不规范,缺乏立项决议、可行性报告、预算明细、结题验收报告等关键文档,或文档内容空洞、流于形式。
(3)研发费用辅助账未实际运行或与财务账严重脱节。
2、产学研合作证据不足:
(1)合作协议内容空泛,缺乏具体合作项目、经费投入、权利义务、成果归属等实质性内容。
(2)实际未发生经费投入或投入凭证缺失。
(3)合作成果(如报告、专利、样机)证据不足或与合作协议无关。
3、成果转化能力存疑:
(1)申报的科技成果转化数量少、质量低,与研发投入不匹配。
(2)转化证明材料(如销售合同、检测报告、用户报告、生产批文)不足或不真实。
(3)产品与研发项目/成果之间的关联性不强。
六、持续性与变更风险点
1、认定后条件滑坡:
认定通过后,研发投入、人员占比、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等关键指标不再满足认定条件。税务核查通常会覆盖优惠享受的整个期间(三年)。
2、重大变更未报告:
企业发生名称变更、重大经营业务变更、重大并购重组、分立、关键核心知识产权或研发人员重大流失等情况,未及时向认定机构报告,可能影响资格有效性。
3、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1)“重大事故”通常指造成人员死亡、重伤、重大财产损失或大规模产品召回的事件;
(2)“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包括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高额罚款或追究刑事责任等
高新技术企业核查的核心在于“真实性”和“持续性”。 企业必须确保各项指标数据真实、准确、有据可查,并在整个优惠期内持续符合认定条件,才能有效规避税收风险,真正享受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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