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如有高企申报、高企迁移、高企贴息需求的企业/中介机构,欢迎电联:15915898572(同微信)
企业资质服务

高企申报教程

当前位置: 主页 > 高企申报教程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的区别和联系

时间:2023-06-15 09:18:34|栏目:高企申报教程|点击:
  •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 商标注册

高企认定所指的知识产权,要求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且权属人为申请企业,包含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国家新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Ⅰ类,和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Ⅱ类知识产权。

而科技成果则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包括专利、版权(如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从定义上来说,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差别不大,但从法律状态、界定时间、数量要求等方面来看,两者之间有着明显区别。

1、从法律状态上来看知识产权是已经授权的、有效的成果,而作为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仅受理即可。

2、知识产权的界定是看授权时间,科技成果则是看申请时间。科技成果的申请时间一般要在高企申报期内,而知识产权的授权时间要与使用次数结合在一起来看。

3、从数量要求上看,知识产权的数量要求参见《工作指引》中“企业创新能力评价-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数量”这一评价指标,拥有1项及以上Ⅰ类知识产权可得满分(8分),5项及以上Ⅱ类知识产权可得5-6分。在这一评分中,Ⅱ类知识产权只能使用1次,Ⅰ类知识产权一般可使用2-3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的区别和联系

而科技成果的数量要求参见“企业创新能力评价-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这一评价指标,每年有5项及以上、3年合计不少于15项知识产权申请,可得较高分数(25-30分)。这一数量不要求已授权,申请即可,也不区分Ⅰ类和Ⅱ类知识产权。而且不管是Ⅰ类还是Ⅱ类,法律状态是受理还是授权,在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评分时都仅可使用1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的区别和联系

上一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企业所得税可以按15%税率进行预缴吗?

栏    目:高企申报教程

下一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的科技人员界定及占比要求

本文标题: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的区别和联系

本文地址:https://www.gqrdw.com/sbjc/4224.html

高企新闻资讯 | 高企申报教程 | 高企材料下载 | 高企奖励政策 | 高企申报通知 | 高企认定名单

重要申明:本站所有政策文件、认定文件均来源于政府相关网站,然政策具有时效性,如不清楚是否最新政策,请咨询在线客服或当地相关部门。

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任何非本站因素导致的法律后果,本站均不负任何责任。

联系QQ:1123162087 | 邮箱:1123162087@qq.com

Copyright © 2022-2023 潮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版权所有粤ICP备2022013427号

本站总访问量次 | 本站访客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