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国家级高企认定/重新认定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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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 说明 |
![]() | 企业应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开始着手申报。如有疑问可咨询“厦门市高新技术发展协会”(以下简称“高新协会”)。 |
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网址:www.innocom.gov.cn)→“企业申报”进行注册登记(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或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址:zwfw.fujian.gov.cn)→定位“厦门市”→搜索输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立即办理”→“访问第三方网站”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 |
企业按照“厦门市国家级高企认定/重新认定申报材料清单”准备申报材料。市高企认定办(市科技局)向市高新协会购买服务,由其承担申报材料的辅导咨询和纸质申报材料受理等工作。 | |
按照不同的技术领域,市高企认定办从专家库中抽取4名行业技术专家和1名财务专家组成认定专家组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 | |
高企认定办将专家意见汇总整理,专家评审合格的企业,认定办成员单位将组织进行联合审查、实地核查,符合条件的企业拟上网公示。 | |
拟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 | |
公示期有异议的申报企业,由市高企认定办组织专家组、成员单位开展调查核实,如核实企业不符合高企认定条件,将不予上报国家备案。 | |
公示期满后,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备案,待国家高企认定管理办公室批复后,由市高企认定办三家成员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颁发认定文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取得高企证书后向所在辖区税务部门办理税收优惠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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