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如有高企申报、高企迁移、高企贴息需求的企业/中介机构,欢迎电联:15915898572(同微信)
企业资质服务

广东高企政策

当前位置: 主页 > 高企奖励政策 > 广东高企政策

中山市南区街道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科技创新扶持资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时间:2023-11-13 09:11:15|栏目:广东高企政策|点击:
  •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 商标注册

中山市南区街道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科技创新扶持资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科技创新扶持资助实施方案

为鼓励南区街道企业自主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结合南区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扶持资助对象和条件

在南区街道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实际纳税在南区街道),经营正常、管理科学、会计核算规范、依法纳税、信誉良好的企业。

二、扶持资助项目和标准

(一)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的,分别资助50万元、30万元;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的,分别资助25万元、15万元。

(二)获得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国家重点新产品、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型企业的,每个项目资助10万元。获得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资助5万元。

(三)企业引进国家重点实验室的,资助50万元;企业组建并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分别一次性资助20万元、10万元、5万元。

(四)对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的运营单位分别一次性资助15万元、8万元、5万元;对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运营单位分别一次性资助25万元、15万元、8万元。

(五)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5万元。

(六)企业按照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完成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申报,获中山市科技局成功推荐上报,未能成功通过省科技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资助3万元。

(七)引进培育创新科研团队,根据《中山市引进培育创新科研团队管理办法》按市、镇街1:1比例共同负担进行兑付资助。

三、申请材料

(一)科技创新扶持资助申请表;

(二)出示营业执照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三)获得国家、省、市项目立项批复文件或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四)资助项目第(六)项须提供申报系统生成的带水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及系统认定评分截图。

所有申请材料须加盖公章。

上一篇:东莞市东城街道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东城街道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栏    目:广东高企政策

下一篇: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仲恺高新区促进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本文标题:中山市南区街道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科技创新扶持资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本文地址:https://www.gqrdw.com/guangdong/5099.html

高企新闻资讯 | 高企申报教程 | 高企材料下载 | 高企奖励政策 | 高企申报通知 | 高企认定名单

重要申明:本站所有政策文件、认定文件均来源于政府相关网站,然政策具有时效性,如不清楚是否最新政策,请咨询在线客服或当地相关部门。

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任何非本站因素导致的法律后果,本站均不负任何责任。

联系QQ:1123162087 | 邮箱:1123162087@qq.com

Copyright © 2022-2023 潮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版权所有粤ICP备2022013427号

本站总访问量次 | 本站访客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