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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三明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优做强市区工业的若干意见

时间:2023-06-27 08:59:38|栏目:福建高企政策|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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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优做强市区工业的若干意见

梅列区、三元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生态新城管委会、有关产业园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推动市区工业经济提质增量、转型升级,增强市区工业龙头带动力、创新引领力、区域竞争力,现就做优做强三明市区工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奋力建设更富活力更具实力更有竞争力的新三明”的奋斗目标,按照“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本土培育与对外引进相结合、规模壮大与结构调优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的思路,以重点产业园区为载体,以技术创新为引领,集合全市政策、资源、人才等优势,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推动产城联动融合,打造示范引领作用强、辐射带动面广、集聚效应突显的区域工业经济中心。

——规模壮大。到2020年,力争市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产值1500亿元,占全市比重33.5%,较2015年提升5个百分点以上;冶金及金属深加工、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等三个传统优势产业产值分别突破400亿元、650亿元、50亿元;氟新材料、稀土新材料、新能源电池、新型住宅、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6个新兴产业总产值突破320亿元,较2015年实现翻番。

——发展增速。到2020年,力争梅列区和三元区工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增加值均超120亿元,年均增长9%以上;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新产业和新业态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明显增强。

——质量提升。到2020年,市区高新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分别实现增加值超80亿元和100亿元,占市区工业增加值比重12%和15%;培育市区高新技术企业35家、创新型企业20家、“小巨人”企业40家;市区企业数控化率达50%以上,科技成果转化率达40%以上,拥有省级以上名牌名标超过100个。

二、工作重点

(一)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

1.做强冶金及金属深加工产业。加快三钢集团产品结构调整,培育台明铸管等一批金属深加工企业;依托三钢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组建三明金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快延伸冶金下游精深加工产业,提升产品品质和附加值;加快三钢闽光物联云商、明海鑫钢材期货交割仓库及物流配送等项目建设,建立钢铁全流程服务型电商平台,提升市场拓展能力,打造金属材料深加工产业基地。

2.做优装备制造产业。加快汽车及零部件、机械装备、铸锻等三大产业发展,完善整车、整机生产配套,实现汽车产业规模化、机械装备智能化、铸锻产业高端化发展。

(1)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重点培育重汽海西汽车、中科动力新能源电动汽车,神鹰公司专用车等龙头,加快推进三明齿轮箱、永安轴承、汇华集团等配套企业转型升级,打造重要的汽车研发制造基地。

(2)机械装备产业,壮大厦工三重、华橡自控、双轮化机等龙头企业,扶持百特智能、三洋机械、普诺维等重点成长型企业;着力推动华橡自控大型注塑机、厦工三重环保机械、普诺维智能旋转模切设备产业化、通飞航空MS760飞机制造等重点项目的建设,加快产业向智能制造转变进程,打造海西重要装备制造业基地。

(3)铸锻产业,重点培育提升三重铸锻、毅君铸造、金圣特种钢等龙头企业,推进金圣特种钢年产8万吨优质铸件、中机铸材20万吨废弃砂再生利用及装备制造等项目建设;加快国家级铸造技术服务中心建设,为铸造产业提供技术支撑,打造海西绿色高端铸锻产业基地。

3.做大食品加工产业。培育壮大肉制品、森林食品、特色小吃等食品行业,扶持现有的名佑、麦尔等6家培根肉生产,华盛食品鳗鱼生产,闽牛乳业乳制品生产等一批食品加工企业,引导雪津啤酒三明公司退城入园,加快引进冷链物流技术、运输装备,延伸冷链运输服务领域,打造区域性、季节性互补的绿色食品生产基地。

(二)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4.发展氟新材料产业。加快黄砂氟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开发建设,扶强做大福建三农股份公司、金氟化工等骨干企业,促进产业集聚延伸,形成与明溪、清流氟新材料产业分工协作、差异化发展的格局,合力打造全国重要的氟新材料产业基地。

5.发展稀土新材料产业。加快三明稀土产业园建设,以三明稀土开发公司为主体,深化与厦钨公司的合作,加强全市稀土资源整合,加快稀土分离项目获批,强化产业项目招商,打造海西稀土材料及高端应用产业的重要区域。

6.发展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整合区域内资源、产业基础,加快金明新材料有限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永安石墨电池负极材料项目建设,发展电解液、隔膜及相关材料项目,建成福建新能源电池材料的重要生产基地。

7.发展新型住宅产业。把握国家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产业机遇,加强与省建工集团、浙江杭萧钢构公司合作,以钢管束等技术体系为支持,配套完善下游产品,加快梅列钢管束住宅产业化生产建设项目实施,打造海西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8.发展电子信息产业。依托省电子信息集团、福建福光股份公司,加快三明信息经济产业园规划建设,推动汽车车载模组项目建成投产,引进关联配套电子产业项目,辐射带动全市电子信息产业加速发展,打造市区电子信息产业洼地。

9.发展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发展综合制药、医用酶制剂、现代中药、单克隆抗体抗肿瘤药物等领域,推进汇天药业、欣茂药业、华灿制药、艾迈博、天泰制药等重点企业发展,加快沙县艾迈博单克隆抗体、三元欣茂眼科系列新药等项目建设,鼓励汇天药业向风湿免疫领域专项发展;构建特色化、集群化的现代生物医药产业体系。

(三)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10.壮大物流服务业。加快完善“物流节点—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三级物流设施网络,建设三明陆地港、大坂物流园、明海鑫钢材期货交割库等重要园区,发展壮大第三方物流,依托三明沙县机场,推进空港经济核心区建设,发展空港物流、航空货运等临空型现代服务业;形成层级合理、规模适当、需求匹配的物流仓储配送网络,打造海西区域性物流中心。

11.培育制造服务业。加强与省内外高等院校合作,支持企业和科研院所共建企业技术中心、中试平台;依托机科院海西分院技术优势,发挥福建省机械装备虚拟研究院等现有服务平台作用,推进热处理、探伤检测、海西制造云平台等一批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市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创业中心、行业协会,打造多功能科技服务体系;加快培育研发设计、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业。

(四)着力打造专业特色园区

12.建设稀土产业园。深化与厦钨公司的合作,突破产业链重点项目;突出分离冶炼、稀土功能材料、应用产业等领域,推动产业链拓展延伸,形成完整的稀土产业链条。力争到2020年,产业园实现产值100亿元以上,打造海西稀土材料及高端应用产业的重要区域。

13.建设黄砂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加快福建三农二期、金氟化工电子级氟化钾等氟化工系列产品项目实施,推进中试基地研发平台建设,积极引进下游氟新材料项目,拓展延伸产业链。力争到2020年,产业园实现产值100亿元以上,建成国内有影响的氟新材料产业基地。

14.建设智能机械装备产业园。以福建汇盛铁路重工公司搬迁为契机,加强与南昌铁路局衔接沟通,加快智能机械装备产业园整体规划,引进铁路机械装备制造上下游企业,建设铁路装备机械加工区、科研开发区和配套商住区。力争到2020年,产业园实现产值50亿元以上,形成全省铁路装备制造集中区。

15.建设金属材料深加工产业园。依托三钢集团、小焦实业等龙头,重点推进在建项目建成投产,引进金属深加工上下游企业,突出特种钢精铸件、耐磨钢球、压力容器、波纹金属软管等项目招商,加快园区产业集聚延伸;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抓好生活配套服务区建设,完善园区功能配套,提高园区承载力。力争到2020年,产业园实现产值250亿元以上,打造全省金属材料深加工产业基地。

16.建设信息经济产业园。依托省电子信息集团,在梅列区建设三明信息经济产业园,推动汽车车载模组项目建成投产,加快引进集成电路、半导体、LED设备、电子元器件、电池类、通讯设备及其下游相关联的电子产业项目,进一步优化园区规划,加快园区功能配套设施建设,优化园区企业发展环境。力争到2020年,产业园实现产值20亿元以上,打造电子信息产业,带动全市电子信息产业加速发展。

17.建设埔岭汽车工业园。以载货汽车、新能源汽车为核心,着力推进海西汽车公司一期10万辆和中科动力新能源汽车公司10万辆产能达产,启动海西汽车公司二期项目建设,促进神鹰汽车、福迪环卫车等在建专用车项目投产达产,形成“一重一新一专”的产业格局。力争到2020年,园区实现产值300亿元以上,打造海西重要的汽车研发制造基地。

18.建设石墨(稀)产业园。重点培育翔丰华等龙头企业,加快搭建研究开发、资源共享、成果转化、产品展示等4个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石墨(稀)产业应用领域的技术孵化,促进石墨(稀)技术和传统产业的对接,实现石墨(烯)应用成果转化;强化产业链招商,引进集聚一批石墨(稀)先进碳素产业企业,打造一条完整的石墨(稀)产业链。力争到2020年,完成石墨(烯)产业投资100亿元以上,建成全省、全国有影响集研发、孵化和生产为一体的石墨(稀)产业园。

19.建设机科院海西高端装备产业园。加快产业园开发建设,重点发展智能装备制造、机器人、智能应用产品、智能制造系统及智能识别感知产业集群,培育中机铸材、中机精冲、中机数控、中机焊业等专业化企业;加快建设高端清洁热处理中心、激光加工中心和装备制造“云平台”等机械及装备制造共性技术服务中心,形成较为完整的智能装备产业体系。力争到2020年,产业园实现产值100亿元以上,打造省级智能装备制造示范基地。

20.建设生物医药产业园。引导龙头企业退城入园,联合市、县两级探索“飞地工业”模式,在市区共建生物医药产业园,提升生物医药产业集中度;引入第三方园区建设公司,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深化与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合作,建设医药专业公共研发平台;在药品、医药中间体、酶制剂等方面新上一批重点项目,带动生物医药产业结构优化、拓展延伸。力争通过5年到10年的持续推进,建成国家级医药产业基地。

(五)突出“产城联动”加快生态新城建设

21.加快国家低碳城试点工作。融合“生态、生产、生活”三大元素,推进绿色生产,积极开展低碳园区、低碳企业等各类试点建设,探索低碳建设模式,优化生态新城控规,强化生态新城城市设计。建立新型低碳工业系统,以国家级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为主导,建设海西分院装备制造行业服务平台,完善全国首个以绿色铸锻产业为主题的智慧云制造网络平台。打造绿色宜居系统,建设区域分布式能源站,兴建生态型垃圾处理厂,构筑低碳交通体系,加快推进生态新城加油加气站、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生态垃圾收集站等项目建设。大力推行绿色低碳建筑,加大LED照明技术、屋顶光伏发电等绿色建筑低碳技术应用范围。力争到2020年,建成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城,生态新城进入良性自主发展阶段。

22.努力推动产城联动发展。生态新城是市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以城促产、以产促城、产城联动”的总体部署,优化功能布局,集聚优势资源,拓展平台空间,提升产业层次。依托三明陆地港、电商产业园,主动对接自贸区溢出效应,加快推动闽中快递物流园、冷链物流园、金融商贸区等项目建设,打造区域性物流中心;完善三明职教园配套设施建设,提供生态新城发展技术性人才储备;积极引进低能耗企业,发展绿色产业,推进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节能监测管理服务平台、宇之源太阳能分布式发电等项目加快发展。力争到2020年,将生态新城打造成发展经济的先行区、体制创新的实验区、创新创业的示范区。

三、政策支持

为实现市区产业、区域聚力发展,增强市区带动、辐射、引领作用,按照全市“一盘棋”思路,整合市级各类政策性资金,设立市区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市区工业;集合各级政策资源向市区项目倾斜,对市区符合上级优惠政策条件的企业给予优先申报,着力打造市区政策洼地。

23.支持企业增产增效。对年产值、税收增幅达到2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当年内新增银行贷款,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金额的50%给予贴息,单户企业贴息总额不超过50万元,对重点产业中的省级龙头企业,单户企业贴息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对市区内工业用电量与上年相比实现正增长的企业,对其增量部分给予0.02元/千瓦时的补助,单户企业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24.支持工业技改投资。对符合国家及省、市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转型升级方向的技改投资项目,当年或者跨年实际设备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税收在3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设备投资额给予10%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支持工业企业实施信息化应用项目,对项目软硬件总投资100万元及以上(含100万元)的给予投资额10%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同时,对符合省上技改基金项目的市区企业给予优先推荐。

25.支持区域品牌培育。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一次性补助20万元,对新获得“福建省著名商标”“福建省名牌产品”的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鼓励企业增强标准化意识,对主导制修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分别一次性补助8万元、5万元、3万元;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省级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10万元、5万元。

26.支持技术应用转化。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支持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等联建重点产业研发机构,实训基地(中心),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的(经政府分管部门认定),按新增研发仪器设备原值的30%给予一次性补助,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鼓励企业利用市内平台服务开展科技创新,按其实际费用额的30%进行资助,同一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企业向非关联单位购买科技成果并落地转化应用的,按成果购买实际交易额的30%给予补助,单个购买成果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重大购买成果补助由协调小组按“一事一议”明确。

27.支持企业拓展市场。鼓励市区制造业企业参与市外招投标,对单个中标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的,按合同金额3%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单年奖励不超过50万元;鼓励市区企业参加境内外知名专业展会,给予展位费和参展费用补助,单个企业单年补助不超过10万元。鼓励市区生产型企业产品出口,对生产型企业包括所组建的外贸公司累计年出口额上年基数部分(海关数),每美元给予0.005元人民币奖励,对超基数部分(海关数),每美元给予0.015元人民币奖励,单个企业单年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28.支持企业降本减负。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清单制度,压减行政审批前置事项,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性收费,对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的困难企业,税务部门可依法办理缓交税款手续,免征税款滞纳金和罚款。降低企业社保费用,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障缴费费率,扩大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实施范围,允许困难企业缓缴养老保险费。

四、保障措施

29.建立市区协调联动机制。成立发展市区工业重点项目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科技、经信等单位及梅列、三元政府领导担任,组员由发改、环保、金融办、生物医药办、供电公司等单位及三明、梅列、三元等经济开发区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负责统筹市区工业项目建设各项工作,牵头策划、对接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市区工业重大项目建设;统筹各园区产业发展布局,研究协调解决工业发展、工业园区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对各责任单位进行跟踪考评。

30.建立产业政策联惠机制。设立市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整合市级涉企发展资金3000万元以上,用于市区工业发展、项目建设。对单体固投在2000万元以上的新落地企业及技改扩产企业,5年内的地方税收新增部分注入区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鼓励企业技术改造、研发创新等,支持优质企业和潜力企业加快发展。

31.建立工业园区联投机制。集中市区两级财力,组建政府融资服务平台,通过资产管理公司、股权投资基金、担保公司、小贷公司、发债平台等渠道,为市区经济发展注入资金,按照“园区主导、多方参与、市场化运作”原则,设立园区开发基金,推行“PPP”项目融资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开发建设,完善园区公共服务和基础配套设施,推动园区扩容提质,搭建市区工业经济发展平台;打破县域界限,统筹全市产业项目布局,实现资源要素合理流动。对于由市内其它县(市)和工业园区引进或转移到市区的重大项目,其地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工业增加值、招商引资、税收等由项目引荐方或转移方与市区按比例分享,分成比例由协调小组按“一事一议”明确。

32.建立投资环境联建机制。拓展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建立产融信息对接制度,强化对金融机构考核,确保银行对市区信贷规模稳定增长,并给予贷款利率优惠;用好用足国有投融资平台,扩大企业助保贷、成长贷、保证保险贷款等业务,推广企业资产按揭贷款业务,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充分发挥市级产业基金和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风险基金导向作用,引导各类生产要素投向重点领域和产业,突破发展瓶颈;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并购重组贷款、并购票据等业务,支持企业进行兼并重组、化解低效产能;加大项目服务力度,强化市区落地重大产业项目用地、用电、资金等要素保障,在建设项目占用征收使用林地定额和农转用指标方面给予倾斜;实行容缺审批、联审联办等方式,开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

33.建立招商项目联引机制。加大工业招商引资力度,着力培育新增长点,市直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市区“一盘棋”思想,招商引资项目应优先布局落户“两区”和市县联办园区。每年从市区发展资金中单列300万元,专项用于工业项目策划、生成,引进、推出一批科技含量高、税收贡献大的重大工业项目。

34.建立科技研发联享机制。加大技术创新扶持力度,实现技术资源共享、利益共赢,形成全市科技创新的策源地。整合市工业企业发展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等各项涉企专项资金,采取“拨改投”方式,设立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以股权投入引导支持市区工业企业设备更新、智能化改造、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器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市经信委、财政局联合制定。

35.建立目标责任联考机制。强化对市区工业经济发展目标考核管理,将工业经济发展、市场主体培育作为“两区”政府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提高权重;将服务企业解难题工作实效,纳入对市直责任部门的绩效考核范围。

五、附则

上述奖励、补助资金,从市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各项联合推进市区工业经济发展机制,适用于市县联办园区,补助资金由市县按比例分别承担。以上政策与市政府已出台政策重复部分,按就高政策兑现,不重复享受;原规定与本意见不相符的以本意见为准。本《实施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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