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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宜秀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宜秀区2021年加快工业、科技创新发展支持政策

时间:2022-11-15 09:17:23|栏目:安徽高企政策|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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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秀区2021年加快工业、科技创新发展支持政策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区工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内生发展动力,加快推进创新实践区建设工程,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范围

在本区注册设立、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工业项目属本政策支持范围。享受“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政策和被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一票否决”的工业企业、项目,不享受本政策。

二、支持做大做强

1.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对纳入统计库的工业企业技改项目,给予技改设备投资5%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对首位产业和主导产业技改项目设备补助标准提高到8%,单个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

2.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对当年推广应用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管理系统并经市以上认定的企业,给予项目投资额20%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

3.支持企业多作贡献。对入驻本区工业企业,入规后当年实缴税收达到5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企业管理层3万元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不得超过本年度该企业缴纳税收区留成部分30%。对当年新进规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三、支持降低成本

4.贷款贴息补助。对当年实缴税收30万元以上的规上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划内设立的银行产生单笔贷款的,流动资金贷款按市场浮动利率LPR(基础利率)的30%进行贴息,固定资产贷款按市场浮动利率LPR的30%进行贴息,单个企业最高贴息金额不超过50万元。

5.担保费用补贴。区鑫桥担保公司在2021年为企业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单户担保金额在1500万元以内,按担保费50%给予补贴。

6.降低运营成本。对生产用电、用气全年增长10%以上的规上企业,对超过10%部分按 0.1元/度、0.3元/立方米标准分别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7.减免工业标准化厂房租金。对经区招商中心认定入驻区标准化厂房(已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招商引资规上工业企业,按4元/平方米/月给予补助;对投产后一年内进入规上的,按协议签订日起至入规期间,租赁标准化厂房按4元/平方米/月给予补助,超过一年不予补助。

四、支持创新发展

8.支持企业创牌。企业当年被认定为市“专精特新”、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绿色工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奖励3万元。

9.支持创新创业。对当年新认定(备案)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及星创天地等,分别奖励企业10万元、5万元。对当年参加全国创新创业大赛,取得安庆赛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奖励企业5万元、4万元、3万元;取得安徽赛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奖励企业10万元、8万元、6万元;取得全国行业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奖励企业20万元、15万元、10万元。

10.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对当年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5万元;对连续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奖励10万元。

11.支持产学研合作。对企业当年开展的单个合作经费在5万元(含)以上、未取得区级以上(含)科技项目资金支持的产学研合作项目,按企业实际支付费用的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12.支持研发投入。对当年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以上、比上年增长20%以上、实施研发项目5个以上且申请发明专利5件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奖励5万元。

13.支持科技成果。对企业当年形成并取得登记证书的省级以上(含)科技成果,奖励500元/件。对当年获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奖励。

14.支持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专利权人对拥有的有效发明专利积极实施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的,每件给予400元资助;对专利权人培育成功并实施有效运用和保护的高价值发明专利,每件给予4000元资助;对通过PCT途径和其他途径获得海外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官费50%的资助(仅限一个国家)。

15.支持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对当年认定为国家、安徽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对当年认定为国家、安徽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对当年获得安徽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对当年以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融资金额达到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一次性按贷款利息、担保费总额5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贯彻企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获得认证的,给予2万元奖励。

五、附则

本政策与区政府其他相关财政政策不重复享受。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企业,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同时,三年内不再列入支持奖励范围。

政策资金申报审批程序、兑现方式及约束规定等详见实施细则。

本政策暂定一年,执行期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本政策由区科技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招商中心负责解释。

宜秀区2021年加快商务经济发展支持政策

为推动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加速发展,促进商贸业转型升级,打造开放型经济发展平台,结合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范围

在本区注册设立,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织,均属本政策支持范围。享受“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政策和被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一票否决”的企业、项目不享受本政策。

二、支持内容

1、支持商贸品牌落户。对当年新建经营面积1000㎡(含)以上,拥有自有商贸品牌的商贸企业,年营业额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2、支持企业扩规升级。对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含)以上的限上批发零售企业、500万元(含)以上限上住宿餐饮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累计增幅超过20%(含)且上缴税收增长7%(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2亿元、5亿元及以上的限上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15万元。

3、支持外贸主体培育。对当年新增进出口额达到10万美元(含)以上的外贸实体企业,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

4、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对企业参加境内全国性展会的,给予展位费30%补贴;对组织市级及以上农产品展销会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5000元/次展会补贴。

5、支持电商园区建设。对电商企业入驻率达到50%、年电商交易额超过5亿元的电商产业园,给予园区运营商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2021年注册在本区内的入园电商企业,给予4元/㎡/月仓储费用补贴。

6、支持跨境电商发展。对引进和培育的跨境电商企业,有经营业绩的,给予每户企业5000元一次性补助。

7、支持特色商业街建设。对新晋省级特色街区按每条30万元予以运营管理单位一次性奖励;对新入驻区级及以上商业街的地方特色品牌企业(含中华老字号、安徽老字号、安庆名优特新、非物质文化遗产),营业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给予20%的装修费用补贴,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8、支持企业融资信贷。对限上商贸企业在鑫桥担保公司开展信贷担保业务的,给予担保费50%的补贴。

9、支持农产品网销上行。推广“电商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电商企业与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签订稳定购销协议,按实际购销区内农产品金额给予10%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支持农村电商发展,村级电商服务站年网络销售额超过10万元(含)的,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

10、支持扶贫“三专”建设。对承建消费扶贫场馆(企业馆、地方馆),达到消费扶贫场馆建设规范,具备网销功能,效益明显的,给予建设单位50%的一次性装修补贴;对销售扶贫产品5万元(含)以上,按销售额给予10%补贴,两项补贴金额合计不超过10万元;对承接布放扶贫专柜的单位,给予电费500元/年/个补助。

三、附则

本政策与区财政其他扶持政策不重复享受。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企业(单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同时3年内不再列入支持奖励范围。

政策资金申报审批程序、兑现方式及约束规定等详见实施细则。

本政策暂定一年,执行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本政策由区商务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渠道

咨询部门:区科技经信局 经济运行办

联系人:盛成丹

咨询电话:0556-5939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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