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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相山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相山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实施意见

时间:2022-10-29 09:19:32|栏目:安徽高企政策|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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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相山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相山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实施意见

相山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市经济工作暨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增强持续增长动力,努力保持全区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根据《市政府贯彻省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大力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1.加大企业帮扶力度。制订 “干部帮联企业 打造精良产业”行动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分类帮联,把企业分为龙头、潜力、“休克”、“僵尸”四类,分类施策;开展平台帮扶,完善服务企业平台,建立问题交办清单制度;开展精准帮联,对企业运营所需的资金、劳动力、科技、管理、市场、中介等全要素,开展针对性的要素对接活动。建立政策明白卡、政策任务卡和政策反馈卡制度,确保政策落地。一企一策,努力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合力推动企业发展。

牵头领导:邵  青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开发区管委会等

2.强化财政资金支持。各单位要积极对接国家、省、市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千方百计为各类企业争取项目、资金上的支持。制订出台区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财政政策聚焦、引导、放大效应,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停止对“僵尸企业”的财政补贴,妥善做好职工安置等工作。

牵头领导:邵  青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农水局、区商务局、开发区管委会等

3.加强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积极落实省民营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大力筹措区配套资金,充实区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国有资本金,进一步提升区融资担保实力。加强与省信用担保集团的合作,争取更多资金注资参股我区融资担保公司,推动鑫诚融资担保公司加入省信用担保集团再担保体系,参与“4321”新型政银担业务,加大担保支持力度,扶持小微企业发展。

牵头领导:邵  青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等

4.帮助企业降低税费、人工、用电等成本。开展实体经济降成本行动,全面落实“营改增”和国家支持小微企业、企业改制重组等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及时动态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进一步实施省、市、区三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及时落实国家调整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失业保险费率等“五险一金”政策,困难企业经申请批准(“僵尸”企业除外),可缓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缓缴期限参照市相关文件执行)。符合国家调整产业结构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要求、纳税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申请减征或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期限参照市相关文件执行);支持对亩均税收贡献大的企业实行政策激励。继续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范围,探索将电力直接交易范围由现行工业用户扩大到符合条件的商业和服务业用户,及时对接加入省内交易平台,鼓励发用电双方通过平台参与报价交易。

牵头领导:邵  青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地税相山分局、开发区管委会等

5.畅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渠道。推动淮北农商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利用“新三板”市场增强资本实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按比例配套市财政安排的续贷过桥资金,规范续贷过桥资金申报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银税互动,深入推广“税融通”业务,支持银行向我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依法诚信纳税B级以上中小企业提供一定数额的信用或担保贷款,推动政府采购部门、核心大企业加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支持供应链企业通过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盘活应收账款存量,拓展融资渠道,解决其抵质押物不足的问题、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积极寻求政策支持,探索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着力扩大农村抵质押物范围,提高农村贷款的可获得性。创新企业上市(挂牌)奖励方式,将事后奖励变为事中、事后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参照《关于加快相山区企业上市(挂牌)及直接融资工作实施方案》。抓住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战略性新兴产业板、新三板转创业板等政策机遇,着力推进我区支柱优势产业龙头企业上市。大力支持暂未达到公开发行上市标准的各类创新型、创业型中小微企业在“新三板”挂牌融资。

牵头领导:邵  青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水局、区国税局、地税相山分局、开发区管委会等

6.引导企业开拓市场。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安徽产品全国行等系列产销衔接活动,提高产品知名度。政府产品采购,在价格、质量、服务等同等条件下,优先采用本地企业产品。组织企业参加中博会、工博会等会展。对新认定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户补助3万元;对新认定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和限额上商贸企业,每户补助2万元。对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的工业企业,且年实缴税金达50万元,每户补助5万元;对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5亿元的工业企业,且年实缴税金200万元,每户补助10万元;对年销售收入首次超10亿元的工业企业,且年实缴税金500万元,每户补助20万元;对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20亿元的工业企业,且年实缴税金1000万元,每户补助50万元;对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50亿元的工业企业,且年实缴税金2000万元,每户补助100万元。电子商务发展扶持政策另行制定。

牵头领导:邵  青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开发区管委会等

7.积极扶持农业企业发展。落实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总量,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助配套设施建设的政策。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建立紧密联系,创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在项目安排上给予优先支持。

牵头领导:李  峰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水局、区国土局等

二、保持有效投资力度

8.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储备。积极对接国家专项建设基金,中央、省、市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的老工业区搬迁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重大水利设施、科技创新、节能环保和生态建设、社会事业、新型城镇化、“互联网+”重大工程等领域,结合“十三五”规划实施,谋划一批重大项目,充实和完善重大项目库。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全区重大项目谋划和前期工作。

牵头领导:邵  青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农水局、区住建局、区科技局、区环保局、各镇街等

9.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建立完善区四大班子领导分组联系重点项目和分层分级调度工作责任制。选择区六大重点工程暨若干个重点项目由区领导直接调度,区直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全程跟踪服务,执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项目工作机制。建立重大项目常态化督查调度机制,对纳入“省大新专”、“市重点项目”、“调转促”项目库的重点项目,实行重点督办、统筹推进、目标管理、约谈问责机制,促进重点项目尽快发挥对即期经济的拉动作用。

牵头领导:邵  青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农水局、开发区管委会、各镇街等

10.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大对产业扶持力度,设立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产业改造升级;继续安排2亿元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扶持新兴产业发展。积极谋划重点建设项目,建立专项建设基金三年滚动项目库,申报利用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加强与政策性、商业性金融机构开展新一轮战略合作,推进老工业区搬迁改造、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等。加强对PPP项目资金预算管理,采取财政奖励、运营补贴、投资补贴、融资费用补贴等方式,推动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领域广泛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牵头领导:邵  青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开发区管委会、凤凰山实业公司等

11.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落实招商引资“4664”工作机制。建立项目信息清单、产业链项目清单、目标龙头企业清单、闲置资源清单、项目开工推进工作清单和项目建设推进六个工作清单,充分发挥承接上海产业转移平台、央企和省属企业合作的平台、现有企业以商招商平台和节会招商平台等四个平台作用,办好食博会,集中力量引进一批具有牵动作用的大项目和龙头企业。

牵头领导:邵  青

责任单位:区招商局、区商务局、开发区管委会等

12.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强力推进棚户区改造,确保2016年大头着地、2017年整体收尾,进一步改善城区居住条件和环境面貌。编制整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意见,加大对农村道路、电网、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全面推进城镇“三治三增三提升”行动,大力开展“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推动农村人口城市化。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工作,落实进城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推进就业、住房、义务教育、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五有”并轨。

牵头领导:林晓海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发改委、区农水局、相山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委、区城管执法局(文明办)、各镇街等

13.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落实省、市保障重点项目用地政策,进一步提高用地计划安排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符合条件的“调转促”和“大新专”项目库的重大项目分类施策,列入重点项目储备库,对所需的年度计划用地指标进行计划单列,精准保障,优先予以配备。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在手续齐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按规定予以办理土地租赁等有偿方式用地手续。加强对研发设计、勘察、检验检测、技术推广、环境评估与监测产业的培育,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科教用途依法依规落实用地。支持养老产业发展,对经有关部门审批符合条件的新建养老服务机构项目,优先保障用地需求。对改造升级的工业项目,在不改变土地原有性质的情况下,提高土地容积率,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淮政〔2011〕60号)文件有关规定,不增收土地价款。鼓励工业生产型企业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对建设两层(含两层)以上多层厂房的产权单位,由受益财政按相关标准进行补助。

牵头领导:林晓海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国土局、开发区管委会等

三、加快推进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

14.大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创新型省份建设“1+6+2”配套政策,大力实施“六大”科技创新工程。深化科技领域改革,出台区全面创新改革实施方案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改革配套措施。探索政产学研用金合作新模式,支持科研人员创新创业,鼓励职务发明创造。重点支持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团队项目、科技攻关重大专项、产业创新中心、科技成果转化、通过省级备案的众创空间、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重点实验室建设等。对首次认定的省级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10万元补助。通过市级、省级备案的众创空间,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一次性资助。对首次获得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称号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得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专精特新”、“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称号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每户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中国质量奖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安徽精品、省级新产品、省级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得省卓越绩效奖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市知名商标、市知名产品的企业,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设立区长质量奖30万元,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牵头领导:张  晖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管委会等

15.加快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做好绿色食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方案编制工作,积极申报省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争取省、市财政资金支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着力培育龙头企业、增强创新能力,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集中全区力量建设绿色食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集聚区。

牵头领导:邵  青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区发改委等

16.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创新工业扶持资金管理使用方式,加强优质项目储备,建立区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和工业投资项目库。入库项目按期竣工投产的,其设备投资额300万元以上的(含300万元),按设备投资2%给予补助;其设备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含1000万元),按设备投资3%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

牵头领导:邵  青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开发区管委会等

17.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高校院所、开发区、行业龙头企业、社会组织等,依托现有资源,发展“互联网+”创业网络体系,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网络平台,加快打造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支撑平台。着力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充分就业街道、社区和转移就业示范镇、村。大力协助自主创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探索在高校院所、开发园区等创新资源密集区建设众创空间。

牵头领导:邵  青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开发区管委会、各镇街等

18.强化人才支撑。深入开展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和新生代培养“万人计划”,培育一批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行业领军人物和企业。积极为企业搭建人才交流合作平台,加大“百人计划”实施力度。鼓励支持企业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鼓励青年人才来我区创新创业。将民营企业骨干技术人员和管理人才纳入到专家遴选、荣誉表彰、高级研修和专题培训等范围。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

牵头领导:邵  青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开发区管委会等

四、注重扩大消费需求

19.大力促进消费升级。发挥重点商贸企业的资金、市场资源等优势,全面推进连锁化、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和信息化为特征的农村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壮大企业规模,提升企业品牌竞争力;充分发挥市场主导,利用商业服务、商贸物流、农村金融等资源优势,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发挥价格优势带动消费,结合“五进”工程,把地产品牌的商品引进商贸中心,设立销售专区,推进农超对接,减少流通环节,把价格优势让利于农村消费者;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制定出台鼓励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政策,积极引进和培育电子商务企业,规划建设电子商务园;引导本土企业创新营销方式,鼓励传统商贸零售企业发展电子商务,推进传统零售企业升级,实现网上和实体店并行销售新模式。

牵头领导:田永立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开发区管委会等

20.不断优化消费环境。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实施带薪休假制度。积极探索新的促消费方式,努力挖掘和培育消费市场,逐步建立政策支持体系,着力扩展流通业态,营造有利于释放居民消费力的购物环境,倡导健康消费、高雅消费、绿色消费,放大消费效应;鼓励企业开展网络促销以及组织开展食品博览会、服装、小商品、美食、文化旅游等展览展示;鼓励企业积极筹备举办大型促消费活动,组织开展电子电器类、食品、服装、黄金珠宝类、汽车类、房产类等大型促销活动;大力促进假日消费,利用节假日闲暇时间多、喜庆气氛浓、群众购买欲望强的特点,积极组织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鼓励骨干流通企业发展网上商城、中小微企业开设网店,推广“网订店取”,实现商贸企业实体网络一体化发展。

牵头领导:田永立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人社局、市场监管局等

21.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扩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把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在城市稳定就业进城务工人员、进城农民纳入城镇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给予住房补贴,通过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提高其在房屋租赁市场的支付能力,实现公租房货币化。支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提供者,形成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支持房地产企业从商品房销售向“租售并举”投资模式转变。支持将有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和个体商户等自由职业者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对退出宅基地进城落户的农民,根据相关政策标准给予奖励。

牵头领导:林晓海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财政局等

五、稳步扩大外贸进出口

22.支持外贸优进优出。外贸进出口相关补贴标准参照《相山区促进外贸发展奖励办法》(相政〔2012〕49号)执行。

牵头领导:田永立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等

23.提高“走出去”组织化程度。成立区“走出去”工作领导小组。培育一批有实力有意愿“走出去”的企业。结合企业实际,有针对性的引导支持我区企业与省、市内企业抱团“走出去”,借助省境外经贸合作区新型发展平台,寻求更为广阔的国际发展空间。制定奖励扶持政策,鼓励各类企业进入国际市场。强化服务和协调,帮助企业解决对外经营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为企业走出国门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牵头领导:田永立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招商局等

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24. 继续深化简政放权。围绕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推进各项改革工作。认真衔接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权限,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建设,适时调整优化“两个清单”。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细则、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强化权力运行刚性约束。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简化非公司类企业注销登记程序,加强市场主体“先照后证”登记改革后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进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探索建立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制度,推动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做好与省、市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平台的对接和使用工作,确保网上审批系统发挥作用。完善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牵头领导:邵  青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编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等

25.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按照“推进企业重组、推进整体上市,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资管理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思路,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完善凤凰山实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组织开展落实企业董事会职权、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等试点工作。积极采取优先股、分类考核等形式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牵头领导:邵  青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等

七、保障和改善民生

26.持续加大民生投入。继续实施民生工程,足额落实财政配套资金,开辟拨付民生资金“绿色通道”,建立目标管理、政务督查、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的督查机制。落实管养主体责任,加强建后管养,促进工程类项目发挥长久效益。

牵头领导:李  峰

责任单位:区民生办等

27.大力促进和稳定就业。为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争取稳定就业岗位补贴。对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等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为其争取职工安置补贴。高度关注并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对各类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组织当年毕业生在我区就业达到一定比例,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审核确认,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各类公共服务机构和民办职业中介机构介绍技能型人才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高校毕业生到省内企业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每人给予一次性就业创业补贴;劳动者参加就业技能转岗培训,按每人给予一次性培训补贴;企业新录用人员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进行上岗前技能培训的,按每人给予一次性培训补贴;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职工培训后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分别给予相应补贴。

牵头领导:邵  青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

八、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28.有效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积极使用置换债券置换当期应偿债务和逾期债务,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采取预算安排支出、债券置换和收益偿付方式等,有效化解存量债务。实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新增债券的申请严格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的范围内,融资利率一律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1.3倍。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相关规定,合理分配使用新增债券,不得偿还债务本息和经常性支出,新增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实行绩效评价。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进一步明确凤凰山实业公司政府性债务管理的职能,鼓励和支持其向市场化运营转变。对于融资平台公司承载的具有部分收益的存量公共服务项目,实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降低政府债务存量,有效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积极开展风险预警检测,运用债务率、偿债率、逾期债务率等指标进行风险提示。

牵头领导:邵  青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凤凰山实业公司等

29.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关注非法集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大案件,依法持续严厉打击,规范融资行为,防范处置风险。按照“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要求,根据统一部署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加大不良资产核销和处置力度,为新增贷款腾出空间。密切关注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网络借贷等新的高发重点领域,通过业务监管、日常执法、举报调查等方式,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活动信息的监测预警。建立完善金融稳定工作协调机制,提高风险应对处置能力,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维护金融稳定。不断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创建优秀金融生态示范乡镇,创造良好融资氛围,为企业融资争取多方支持。

牵头领导:邵  青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公安相山分局、凤凰山实业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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