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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六安市高新技术企业加速成长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2-10-19 11:14:43|栏目:安徽高企政策|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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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六安市高新技术企业加速成长行动实施方案

六安市高新技术企业加速成长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六安市“比创新、比创业、比创造、增动能”专项行 动方案》(〔2019〕-33号)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壮大我市高新 技术企业规模,培育―批“六安创造”领军企业,增强实体经济 发展动能,全面提升创新力、创业力、创造力,特制定本实施 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引领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 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为核心,构律 高新技术企业加速成长服务培育体系,全面提升高新技术企业 发展质量,为我市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行动目标 

通过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加速成长专项行动,高新技术企业 总体规模不断扩大,创新动力、创新活力和创新能力持续提升, 发展新动能不断增强,打造培育一批“六安创造”领军企业,到 2020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0家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 均增长10%以上,力争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战略性新兴产业 产值占规上工业比重分别超过25%和20%,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8件。 

三、主要举措 

1.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积极 性,在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研发投入中,项目承担企业投入不 低于60%,财政资金投入不超过40%。对企业承担的经费在100 万元以上的国家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按 国家下拨经费的10%予以奖励,最高可达500万元。对获得国 家科技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予100 万元、50万元和2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政府科技奖一等奖、 二等奖和三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和 10万元的奖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支持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构建 更加高效的科研体系,形成跨区域、跨行业的研发和服务网络。 支持各县区围绕区域性、行业性重大技术需求,实行多元化投 资、多样化模式、市场化运作,以开展产业技术研发为核心功 能,兼具应用基础研究、成果二次开发、技术转移转化、企业 孵化育成、产业投融资、科技服务等功能的独立法人新型研发 机构,对高校院所在我市创办、合办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 发机构,在省绩效评价奖励的基础上按1:1给予配套奖励。(市 科技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鼓励培育自主知识产权。 引导和鼓励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提升 推动知识产权创造由多向优、由大到强、由粗向精转变,对获得 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单位给予奖励。坚持把实施严格的知 识产权保护制度作为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不断加大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力度、广度和深度。鼓励各地政 府对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资助,培育自主知识产权、提升产业 核心竞争力、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市市场监管局、市 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4.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支持企业吸纳先进技术,对 市内高校院所在市域内实施转移转化、产业化的科技成果,按 其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到账额(依据转账凭证),市给予高校 院所10%的补助。对六安域内企业购买市外先进技术成果并在 六安转化、产业化的,按其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支付额(依据 转账凭证),市给予企业10%的补助。对企事业单位产生的科 技成果在省科技成果登记系统完成登记的,每项给予2000元奖 励。建立产学研合作项目备案制度,每年组织实施20项左右产 学研合作重大专项,鼓励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六安落地转化。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5.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每年 遴选推荐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50家,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0 家,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80家,加快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 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列 入安徽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一次性给予3万元的经费补助。 依据上一年度营业总收入,每年上年度发布二十强高新技术企 业名录,通报各县区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情况。 。(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6.推动高新技术企业上市挂牌。加强高新技术企业与省内 外基金对接,畅通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推动科创企业在省股权 托管交易中心(简称“省股交中心”,下同)科创板挂牌,鼓励 科创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造在省股交中心科创板精选层、“新三 板”挂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转板到沪深交易所上市。力争 2019年新增省股交中心科创板挂牌企业65家,2020年新增省 股交中心科创板挂牌企业34家。按月通报各县区企业在省股交 中心科创板、 “新三板”挂牌及沪、深交易所上市情况。(市地 方金融监管局负责) 

7.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围绕我市重点领域和优势产业的关 键核心技术,集中优势科技资源,推荐申报、实施一批省科技 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提升高新技术产业核心竞争力。 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对科技成果开展 工程化研发。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 等产业领域,通过产学研合作方式,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 术研发及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示范推广应用,力争突破1-2 个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前沿引领技术。 (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8.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充分发挥省市“三重一创”专项引 导资金作用,优化完善市“三重一创”建设支持政策,提高专项 引导资金使用效率。以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工程和专项建设为 主抓手,加快推进全市一基地、一工程、两专项建设,加快构 建现代产业创新体系,形成汇聚一批人才、打造一批平台、形 成一个产业的集聚发展机制,为高新技术企业集群提供有力支 撑。 (市发改委负责) 

9.常态化开展创新创业创造大赛系列活动。积极组织参加 “创响中国”安徽省创新创业大赛,定期举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 六安赛区比赛等活动,为参赛企业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和增值 服务,形成对企业的长期跟踪和服务机制,引导、集聚政府和 市场资源支持创新创业,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情,扶 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打造创新创业的众扶平台,促进大众 创业、万众创新上水平,为六安创新型现代化产业体系增添新 的力量。 。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四、评比办法 

1.评比内容。

高新技术企业加速成长行动按年度评价,总 分100分。评价内容包括研发投入增长、新增研发机构数、新 授权发明专利数、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高新技术企业数、在 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挂牌序时进度、高新技术产业增加 值增速、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速等8项指标(见附件)。

2.计分方法。

评价指标采用功效系数法计算静态、动态分 值,综合得分按各指标静态60%、动态40%比例加成得分,采 用多指标加权计算各指标得分。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 板挂牌序时进度指标采用序时进度比值直接计算得分。 

3.工作分工。

市统计局牵头负责提供研发投入增长、高新 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速等指标的基础 数据、依据和计算得分; 市科技局牵头负责提供吸纳技术合同 成交额、高新技术企业数、新增研发机构数等指标的基础数据、 依据和计算得分;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新授权发明专利数指 标的基础数据、依据和计算得分;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提供 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挂牌序时进度指标的基础数据、 依据和计算得分。 

4.评比程序 

(1)承担工作分工的市有关部门,于每年4月底前向市科 技局提供各县区相关评价指标的基础数据、依据和计算得分。

 (2)市科技局汇总各县区高新技术企业成长行动评价情 况,及时将评价结果报市“三比一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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