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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实施方案(2023—2027年)

时间:2023-11-22 09:18:55|栏目:重庆高企政策|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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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实施方案(2023—2027年)

重庆市黔江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为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着力壮大高质量市场主体,服务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支撑引领现代化新黔江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和区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聚焦“渝东南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目标,以提升企业创新力和竞争力为根本,以构建全周期梯次培育体系为抓手,坚持企业主导和政府引导并重、数量增长和质量提升并举、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并进,加快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为建设渝鄂湘黔四省边际区域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突破80家、科技型企业超过700家。到2027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在2022年基础上实现“双倍增”,分别达到100家、1000家及以上,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突破5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突破3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力争实现“零突破”。规模以上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超过15%,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10%。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构建科技企业引育体系

1.多形式孵化科技型企业。围绕全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布局,充分发挥各类创新主体作用,加快孵化培育一批科技型企业。着力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全链条孵化模式,打造“1+2+3+N”孵化平台服务体系,为企业和团队提供创业咨询、项目路演、投融资等服务,孵化、培育一批高质量科技型企业;鼓励企业多元化发展,支持龙头企业和行业骨干企业通过培育内部创业团队、投资产业化项目、剥离业务等方式派生创办一批科技型企业。(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区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2.全方位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聚焦全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完善“创业孵化、创新支撑、融资服务”的企业培育机制,建立科技型企业成长全生命周期培育体系、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遴选一批增长速度快、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科技型企业,在技术创新、人才引育、科技金融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量身定做服务措施,推动成长期科技型企业快速转化为高新技术企业。(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3.多渠道引进创新企业。聚焦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数字经济等产业补链延链强链,加快引进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深化与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山东省日照市、四川省南充市对口协作,充分依托市科技局帮扶集团、中信集团帮扶资源,主动承接东部地区和主城都市区产业转移,通过场景招商、委托招商、以商招商等多元化招商模式,招引一批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区招商投资局;责任单位: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区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4.立体式壮大创新领军企业。聚焦全区主导产业布局,提质发展市场主体,重点扶持一批高新技术骨干企业,推动其成为全国具有竞争力和知名度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深入实施科创企业上市行动,推动优质高新技术企业上市融资。支持一批重点优质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聚焦产业细分领域,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加快打造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到2027年,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突破5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突破3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力争实现“零突破”。(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金融办)

(二)努力提升企业主体创新能力

5.支持企业搭建创新平台。鼓励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加速组建研发中心、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等,推动企业研发机构提质扩面。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市级创新平台,汇聚优秀科技人才。大力推动科技领军企业创建国家级创新平台,提升在全市创新体系中的影响力和引领力。到2027年,新增市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5个。(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国资委)

6.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增加创新活力,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企业研发活动覆盖率。围绕全区主导产业发展需求,组织实施一批科研项目,强化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协同创新,突破一批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形成一批以高价值发明专利为核心的自主知识产权。完善科技型企业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制度,加大装备首台套、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等创新产品政府非招标采购力度,带动企业技术研发及产品迭代升级。到2027年,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2%以上。(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

7.推动科技服务能力提升。贯彻落实《重庆市提升科技服务能力推动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打造黔江区环大学创新创业生态圈,持续推动科技服务向高新化、特色化、数字化方向深度转型,建设科技型企业上市孵化基地、创新创业人才服务基地等创新服务平台,优化提升“易智网渝东南科技创新中心”服务能力,为黔江及周边区县提供高质量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人力社保局)

(三)切实发挥科创载体集聚作用

8.做强做优黔江高新区。围绕“全面完成市级高新区‘以认促建’工作任务、基本达到国家级高新区申报条件”工作目标,高标准构建“一核、三区、五园”发展格局(一个创新活力核、三个产业功能区、五大特色专业园),高水平打造“新材料、消费品、生物医药”三大主导产业和“一主一特两支撑”现代服务业,高效能发挥三磊玻纤、京宏源、科瑞南海等链主企业作用,大力推动补链强链、集链成群,将黔江高新区打造成产业创新高地、对外开放高地和绿色发展高地。(牵头单位: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

9.打造高水平创新平台。全面构建“功能完善、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现代科技服务业体系,深入推进黔江高新区研发中心建设,打造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渝东南道地中药材质量控制与应用重点实验室、武陵山生物医药创新研究院等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着力推动重要领域核心技术攻关,抢占科技创新制高点,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牵头单位:区科技局、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

10.提升高校院所创新创业效能。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紧抓创新创业,强化政策措施,激励科研人员在我区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鼓励成立由科研人员持股的科技型企业。加强培训辅导,提升高校师生和科研人员创新创业能力,支持参加各类创新创业赛事活动。探索建立市区联动资助大学生创新创业机制,吸引更多优秀大学生落户黔江。推动校企与院企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提高人才培养、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成效。(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

(四)积极优化全社会创新创业生态

11.深化科技金融体制改革。推动资金链与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有效衔接,深化科技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建立健全科技型企业政银企融资机制,推动一批科技型企业上市或在OTC挂牌。不断扩大黔江区创业种子基金规模,持续推进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扩面增量,积极探索科技型企业轻资产融资新模式。(牵头单位:区金融办;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财政局、黔江银保监分局、人行黔江中心支行)

12.完善人才服务体制机制。扩大黔江英才服务范围,扩充服务事项,做好重庆英才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创业领军人才申报推荐工作,支持各类人才依托孵化平台、科创平台、互联网平台等创办科技型企业。立足辖区院校资源,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企业在重庆旅游职业学院、重庆经贸职业学院、区职教中心通过“订单式培养”“现代学徒制”等模式培养技术技能创新型人才,着力集聚一批科技特派员、科创联络员、技术经纪人等创新人才。(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区教委、区科技局)

13.着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大力培育高价值专利,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实现高价值发明专利全覆盖。注重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强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维权和预警分析。到2027年,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2件。(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教委、区科技局、区公安局)

14.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我区科技成果产业孵化器建设,构建综合性、专业化、全链条、贯通式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体系。承接落实科技成果进区县、进企业行动,赋能产业转型升级。到2027年,全区技术合同成交额超1亿元。(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教委、区市场监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作机制。健全全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双倍增”工作协作机制,建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级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协同配合,提升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目标完成率。由区科技局牵头抓好行动计划落实,充分发挥科研院所、研发机构、孵化载体等作用,按年度下达目标清单至各相关单位,闭环落实目标任务。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科技企业倍增提质。(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区级有关部门)

(二)强化金融支撑。充分发挥政府基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有效吸纳社会投资,壮大科创培育基金规模。支持股权投资机构投资科技型企业,鼓励科技型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直接融资。用好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商业价值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数字供应链产品等金融创新产品,促进产业、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加大对科技型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区金融办;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招商投资局、人行黔江中心支行、黔江银保监分局)

(三)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区级财政科技经费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采取共建新型研发机构、联合资助、公益捐赠等方式,完善创新主体科技投入激励政策,引导企业提高研发投入比例,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增加研究支出。鼓励社会以捐赠和建立基金等方式多渠道投入。(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教委、区科技局)

(四)优化资源配置。根据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孵化绩效对孵化载体给予奖励,支持高技术服务机构提供专业优质便捷的科技服务。加大区级人才计划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力度,集聚高层次科技人才和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对科技型企业引进的青年博士、博士后人才,择优给予项目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重大高新技术产业项目、重点科技型企业投资项目申报纳入市、区级重大产业项目库,加大新增建设用地保障力度,为企业提供低成本发展空间。(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人力社保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国资委)

(五)注重考核评价。加强对“双倍增”工作的统计监测,接入市级科技企业数字化监测平台,开展结构分析和精准画像,对全区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动态跟踪和分析研判,持续关注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培育情况。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形成赛马比拼机制,将工作成效统筹纳入考核评价,推动形成比学赶超、创优争先的浓厚氛围,促进工作闭环落实。(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国资委、区统计局)

(六)营造发展氛围。统筹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总结提炼推广工作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的良好环境。加强创新政策的宣传解读,积极宣传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培育发展的典型经验和经典案例,培育创新创业文化和企业家精神,激发科技人员和企业家的创新创业热情。(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国资委、区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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