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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企资质失效了,还能宣称自己是“高新技术企业”吗?

时间:2026-04-14 10:08:31|栏目:高企新闻资讯|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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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企资质失效了,还能宣称自己是“高新技术企业”吗?

答案是:不能。

高企资质失效了,还能宣称自己是“高新技术企业”吗?

高企资质失效了,还能宣称自己是“高新技术企业”吗?

在企业宣传、合作洽谈或投标竞标中,“高新技术企业” 这一称号,早已成为企业实力的重要背书。

我们撰写企业介绍、浏览同行宣传资料时,总能看到不少企业标榜自己是 “高新技术企业”,但细究之下会发现,这些宣称背后藏着三种情况:有的是资质在有效期内的真实认证,有的是曾经获得过资质、如今已失效却仍在沿用,还有的则是尚未认定、单纯怀揣 “高企梦” 的虚假宣传。

很多企业存在一个致命误区:认为只要曾经获得过高企资质,就可以终身宣称自己是高新技术企业。殊不知,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并非 “一劳永逸” 的终身荣誉,而是有明确有效期的。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 3 年,期满前 3 个月内需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未申请或重新认定不合格的,资质自动失效。

资质失效后,还能继续宣称自己是高新技术企业吗?

答案很明确:绝对不能!这不仅是行业规范的要求,更有明确的法律红线。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

高企资质失效后仍继续宣称,本质上就是典型的虚假宣传。一方面,“高新技术企业” 是经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严格审核认定的专有称号,失效后企业已不再具备相应资质,继续使用该称号,会让消费者、合作方误以为其仍符合高企标准,属于引人误解的宣传;另一方面,这种行为还会破坏市场竞争秩序,对那些资质在有效期内的合规企业造成不公平竞争。

现实中,已有不少企业因忽视这一点付出了代价。有的企业在高企资质失效后,仍在官网、宣传册中宣称自己是高新技术企业,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处,面临罚款、责令整改的处罚,损害了企业的商业信誉。

或许有企业会辩解:“我曾经确实是高企,只是资质到期了,宣传一下怎么了?” 这种想法显然站不住脚。曾经的荣誉只能代表过去,不能替代当下的资质。就像过期的食品不能再销售,失效的资质也不能再作为宣传背书 —— 若确实曾获得过高企资质,正确的做法是注明 “曾获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而非直接宣称 “本企业是高新技术企业”,避免误导他人。

还有些企业心存侥幸,认为 “偶尔宣传一次,不会被查到”。但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大,科技、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了常态化抽查机制,对高企资质的存续情况、宣传行为进行严格监管,一旦查实虚假宣传,将会面临罚款,可谓得不偿失。

其实,高企资质的核心价值,在于推动企业提升研发能力、规范发展,而非单纯作为宣传噱头。资质失效后,企业与其冒险虚假宣传,不如沉下心来梳理自身优势,要么按规定重新申请认定,通过后合法使用高企称号;要么专注核心业务,夯实研发基础,待条件成熟后再申报。

在此也提醒所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使用,必须坚守合规底线。资质在有效期内,可依法合规宣传;一旦失效,务必立即停止使用相关称号,避免触碰法律红线。同时,消费者和合作方在对接企业时,也应主动核查对方高企资质的有效性,避免被虚假宣传误导。

市场竞争的核心是实力,而非虚假的光环。与其执着于失效的资质背书,不如脚踏实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这才是企业长远发展的根本,也是对消费者、对市场最基本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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