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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惠水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关于加快百鸟河数字小镇产业发展的意见

时间:2023-02-22 09:09:56|栏目:贵州高企政策|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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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惠水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关于加快百鸟河数字小镇产业发展的意见

关于加快百鸟河数字小镇产业发展的意见

(2015年8月12日)

为加快百鸟河数字小镇产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若干政策的意见》、《贵州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规划纲要(2014—2020年)》等文件精神,创新大数据产业企业和大数据人才培养、引进、聚集机制,大力加强大数据产业企业聚集和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围绕“大数据、大健康、大教育”的产业发展定位,以“镇·园·村”三级发展模式,实现生态、生活、生产“三生”于一体、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生产与生活相得益彰。力争3至5年内,实现小镇“五个一”即引进100家以上大数据开发企业、其中10家以上世界知名企业,实现带动相关产业规模100亿元以上,解决1万名以上大学生创业就业,培育10家以上上市公司,引进10名左右“两院院士”到数字小镇领军产业研发的目标。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登记注册在惠水县,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在惠水县依法纳税的企业,以及入驻贵州惠水百鸟河数字小镇的创新创业团队、创业个人及其他大数据专业人才。

入驻贵州惠水百鸟河数字小镇的互联网+大数据产业企业、创新创业团队、创业个人及其他大数据专业人才,除按享受国家、贵州省、黔南州给予的相关优惠政策外,还同时享受本产业发展政策。

三、政策措施

(一)设立贵州惠水百鸟河数字小镇大数据产业发展资金。由县财政每年预算注入资金1亿元,专项用于支持百鸟河数字小镇大数据产业发展。

(二)产业扶持奖励。

1.依据入驻的大数据产业企业对百鸟河数字小镇产业发展的先导性和带动性作用,以及企业用工规模、营业收入、经济贡献等方面的实现程度,经企业提出申请,由百鸟河数字小镇管委会和专家委员会认定后,可以企业缴纳税收县级留存部分为参照标准,入驻企业正常运营的,前三年给予参照标准的95%作为企业奖励,给予参照标准的5%作为入园企业促成人(须经百鸟河数字小镇管委会认定)奖励;后三年给予参照标准的50%作为企业奖励。奖励资金从贵州惠水百鸟河数字小镇大数据产业发展资金中列支。

2.入驻百鸟河数字小镇的企业高管、核心骨干技术人员、特聘人才等,年收入达30万元(含)以上的人才,在惠水县工作时间超过一年的,以其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县级留存部分为标准,给予同等资金奖励。奖励资金从贵州惠水百鸟河数字小镇大数据产业发展资金中列支。

3.世界和行业知名企业入驻百鸟河数字小镇的,还可根据情况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办法,确定产业扶持政策。

(三)用房及网络支持。

1.租赁百鸟河数字小镇管委会办公用房的企业,前三年全额免收办公用房租金,后两年按租金的50%收取,第六年起按全额收取。

2.入驻百鸟河数字小镇三年以上且经营正常的企业,可以按照建设成本价(含土地成本)购买办公用房或员工公寓。

3.对入驻企业高管或百鸟河数字小镇管委会、专家委员会特聘人才,属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国内民营500强、上市公司董事会主席或具体入驻企业最高负责人、“两院”院士、985重点大学教授以及经百鸟河数字小镇管委会、专家委员会核定的高级人才,若经常性或长期服务于数字小镇的,经百鸟河数字小镇管委会、专家委员会按程序评审后,可提供单套专家公寓最长3年的免费使用权,免费使用权到期后经由数字小镇管委会、专家委员会对其规模和效益进行综合评审,最优可给予零成本产权奖励。

4.入驻百鸟河数字小镇规划区内的企业、创业团队或个人可免费使用全覆盖wifi,且可以进行经营性活动。

5.入驻百鸟河数字小镇规划区内的大数据产业类企业自用宽带租赁费享受前三年每年50%的补贴,每户企业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支持大数据产业企业培养引进大数据人才。

1.鼓励校企合作共建大数据教育培训基地。支持大数据产业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合作建立教育实践、实训基地,对大数据技术研发、市场推广、服务咨询等方面人才进行岗位培训和职业教育,可给予大数据产业企业50万元至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支持大数据企业、科研机构培养高层次人才。对在百鸟河数字小镇大数据产业企业工作一年以上在岗取得与所从事工作相关专业硕士、博士学位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支持大数据企业培养技能人才。大数据企业在岗职工参加技能培训,取得高级技师资格证书的每人补贴5000元,取得技师资格证书的每人补贴3000元,取得高级资格证书的每人补贴2000元,取得中级资格证书的每人补贴1500元,取得初级资格证书的每人补贴1200元。

4.支持大数据企业、科研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

百鸟河数字小镇内大数据产业企业、科研机构引进的以下6类人才,签订3年以上全职服务协议的,经数字小镇管委会和专家委员会认定后按下列标准进行补贴。

第一类人才(“两院”院士、对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一次性给予购房及生活费补贴100万元。服务期间每月岗位津贴为1万元。

第二类人才(省级选拔管理的专家、国务院津贴获得者、博士生导师、985重点大学教授,主持并获部、省级科技进步、技术改造、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获得者):一次性给予购房及生活费补贴50万元。服务期间每月岗位津贴为2000元。

第三类人才(全日制博士且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一次性给予购房及生活费补贴25万元。服务期间每月岗位津贴为1000元。

第四类人才(全日制博士或正高级职称人员):一次性给予购房及生活费补贴15万元。服务期间每月岗位津贴为500元。

第五类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紧缺专业的技师、高级技师):一次性给予购房及生活费补贴3万元。服务期间每月岗位津贴为200元。

第六类人才(全日制本科的专业技术人员)一次性给予购房及生活费补贴5000元。

以上前5类引进人才在百鸟河数字小镇内从事科研活动的,经专家委员会评定其科研项目符合大数据产业后可一次性给予50—200万元的科研经费补助。同时享受下列3条政策:

(1)配偶、子女可随调随迁。

(2)配偶、子女进入行政事业单位的,按“先进后出”的原则先行安排,不受现行编制限制。

(3)未成年子女需要在我县入学的,由教育主管部门优先安排入学,享有与当地学生同等政策。

(五)支持大数据企业、科研机构招聘基础性人才。

在大数据企业、科研机构建立一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按每人每月500元给予见习学生生活补贴,半年见习期结束后按每留用1人奖励500元的标准奖励企业,对被评为省级、州级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80万元、40万元奖励。

(六)支持大数据人才创新创业。

1.入驻百鸟河数字小镇的创业团队或创业个人,其创业创意、创业思路、创业方案经专家委员会评审认可的,可一次性给予5—10万元的创业支持。

2.入驻企业或个人获得风险投资的,按所得投资的10%给予创业启动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支持人才创办大数据企业。对拥有1名国家级领军人才或3名以上省级领军人才的大数据产业创新团队或初创企业,经数字小镇管委会和数字小镇专家委员会联合评审通过后,给予50—5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

4.支持大数据企业开发项目。根据大数据企业、科研机构项目开发情况,对进行大数据成果转化应用的企业或团队,给予成果转化项目总经费50%资助,最高300万元。

5.百鸟河数字小镇设立创客服务中心,吸引大数据产业创新创业团队、初创企业或创业个人入驻百鸟河数字小镇,经认定后,可为其提供免费住宿、就餐和办公条件,享受期限为3年。

6.百鸟河数字小镇内大数据产业企业、科研机构引进的高管、核心技术人才以及“第三条第四点”中所列前五类引进人才,签订三年以上服务协议的,服务期间可免费使用单套公寓。

(七)支持大数据人才自主创新。

1.入驻百鸟河数字小镇后,对获得最高科学技术奖的大数据产业团队或个人,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等奖的大数据产业团队或个人,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贵州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三等奖的大数据产业团队或个人,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黔南州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三等奖的大数据产业团队或个人,分别给予6万元、4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若一个项目同时获得两个以上奖项的,按最高金额给予奖励。

3.获得批准成为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的,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获得批准成为省级工程技术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等,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4.投资超过1000万元的专业化公共研发技术服务平台,由省级及以上机构认定后给予投资额20%的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5.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被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被认定为州级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八)凡入驻数字小镇的文化教育、康体养生、总部经济等其他产业项目发展政策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研究决定。

四、组织保障

(一)大数据产业发展和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百鸟河数字小镇管委会牵头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人社局、县投促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全力配合实施,根据工作职责,按照实施意见涉及内容,细化、简化政策兑现流程,确保落实到位。

(二)按照“突出重点、讲究效益”和“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县财政整合全县信息化、科技、项目、培训、就业等方面资金进入贵州惠水百鸟河数字小镇大数据产业发展资金池,为大数据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储备、引进、集聚提供经费支持。

(三)将大数据产业企业引进集聚发展、完善全县大数据产业创新创业支撑服务体系、培养引进和集聚大数据产业人才等作为各相关部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目标责任,严格检查考核,强化结果运用,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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