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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5-05 09:18:56|栏目:高企申报通知|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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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科技局、龙岩高新区科技发展局,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社会事务发展局,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闽科高〔2023〕4号)(附件1)的文件精神,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需登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或“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fuwu.most.gov.cn)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并提交申报材料

二、申报企业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应为查账征收(2022年度核定征收的企业不得申报)。2023年重新认定的高企且需要更名的企业,需完成更名程序再申报认定。

三、申报企业必须按照(闽科高〔2023〕4号)(附件1)的文件要求完成申报材料填写完成网络数据提交,并将有关申报材料电子件报送至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

四、企业在完成网络系统提交后,将通过系统打印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扫描件连同专项报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及科技人员工资发放、个税申报和社保缴纳情况汇总表等电子件一并刻录成光盘(一式三份)报送至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无需再报送纸质材料。企业在网络系统未提交或提交不齐全的,视同申报材料不完整。企业申报材料中,对中介机构出具的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报告,应附有中介机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原件一份)。

五、申报光盘材料

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上传材料外,申报光盘材料还需提供的以下材料: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扫描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登录网络系统填写打印并盖章后的扫描件)。

(二)知识产权说明、汇总清单扫描件。

(三)自评分说明扫描件。

(四)成长性说明扫描件(说明有关销售收入与净资产等成长性指标情况)。

(五)有关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电子件和扫描件。

(六)企业近三年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电子件和扫描件。

(七)企业近三年科技人员工资发放、个税申报和社保缴纳情况汇总表电子件和扫描件。

六、各县(市、区)工信科技局、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科技局应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并对企业申报材料及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以下统称“专项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资质进行审核,形成书面推荐意见,连同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汇总表(格式见附件3)、企业研发项目经费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汇总表(格式见附件4)和汇总后的企业申报材料电子件一并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其中,书面推荐意见、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汇总表和企业研发项目经费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汇总表应加盖科技管理部门公章。第一批次推荐上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第二批次推荐上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

七、请申报企业务必在省科技厅规定的申报截止日期(第一批6月20日、第二批7月20日)之前完成网络提交材料。企业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提交的材料须清晰完整、真实有效,按规定签名、加盖企业公章。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后提交。

八、为提升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市科技局高新科将于6月1日-6月15日(第一批)、7月1日-7月15日(第二批)帮助企业提供材料辅导工作,申报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可将纸质材料扫描件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市行政办公中心580)进行免费辅导预审。

九、对到期不参加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企业,今后将不予以科技项目立项支持。

十、市科技局及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 高新技术与工业发展科

联系电话:2323934 

各县(市、区)、龙岩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新罗区工信科技局 科技管理股 2981969

永定区工信科技局 科技管理股 3350918

上杭县工信科技局 科技创新发展股 3131291

连城县工信科技局 科技管理股8922669

武平县工信科技局 科技计划管理股 3232080

长汀县工信科技局 科学技术股 6831006

漳平市工信科技局 科学计划股 7521591

龙岩高新区科技发展局 3255916

龙岩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1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闽科高〔2023〕4号.doc

附件2中介机构承诺书.doc

附件3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汇总表.doc

附件4 企业研发项目经费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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