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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丰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丰县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招引实施方案(2021-2023年)

时间:2022-02-26 16:52:03|栏目:江苏高企政策|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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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丰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丰县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招引实施方案(2021-2023年)

丰县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招引实施方案(2021-2023年)

为贯彻落实省、市科技工作会议精神,更大力度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招引,让越来越多的科技型企业成为丰县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排头兵,根据《江苏省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苏政发〔2019〕41号)和《徐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招引实施方案》(徐政发〔2021〕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工业立县、产业强县”发展战略,深刻把握高质量发展主题,完善“535+1”产业发展布局,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强化创新主体源头供给,通过科技创新促进企业升级转型,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加速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高新技术企业群体,加快提高高新技术企业对高质量发展的贡献度。

二、发展目标

到2023年,全县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实现翻番,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超过190家,力争突破2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大幅提升,达到500家以上,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超过400家;企业创新能力显著增强,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达100%;产业结构明显优化,列统高新产业企业数占高新技术企业总数比重达到7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4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高新技术企业培源计划

1.加快引进科技型企业。统筹上海大院大所对接合作恳谈会、“凤城英才杯”国际创业大赛及各类招商活动,重点招引符合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增量储备。新引进入驻我县各园区,属于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四新经济”形态的高技术企业和重点产业项目,优先提供土地和标准厂房,符合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条件,入驻标准厂房的,给予2-3年租金减免。

2.扶持培育高成长性企业。比对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对全县企业展开全面摸排,摸清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的科技型企业底数,建立不低于500家科技型企业动态培育库,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后备力量。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给予1万元奖励。

3.推进科技园区和孵化载体建设。加快建设高质量的科技创新创业孵育平台,加快形成“众创空间(苗圃)—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科技企业孵化链条,成为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载体。依托常店镇创建省级高新区,对照省高新区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评估评价,对标比差,逐项提升,争取年内顺利实现批筹。推动高新技术创业园、电动车创业园、数字丰县产业园创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组织欢口镇、顺河镇、宋楼镇、华山镇等有条件的镇(街道)创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市级科技产业园区。2023年实现工业园区(集中区)市级以上科技平台载体全覆盖。建立科技孵化载体绩效考核制度,把孵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作为评价的重要因素,省级以上孵化器每年认定(招引)高新技术企业不低于2家、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不低于20家。对当年通过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

4.加快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加快推动建设以地方政府、人才团队、企业三方合作共建的研发平台,将研发作为产业,将技术作为产品,形成集“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产业化应用—企业孵化”为一体的科技创新链条。积极开展大院大所专题对接活动,推动高校院所高层次人才来丰创新创业,充分利用高校院所的创新资源共建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2023年实现开发区、高新区、各镇(街道)新型研发机构全覆盖。对新型研发机构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开展新型研发机构运行绩效考核,加快推进新产品新技术成果转化,衍生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促进区域产业高端化。对当年通过市级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给予50-70万元奖励。

(二)高新技术企业培基计划

5.完善提升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培育库。系统摸排和挖掘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源,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入库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梯次培育格局。围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精准培育,做好基础数据收集、分析和筛选,分级分类“一企一档”建立培育台账,主动开展跟踪辅导和服务,培育一批有研发投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发展潜力的储备企业,建立不低于300家的动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入库企业当年完成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给予3万元奖励;对获批国家级、省级科技小巨人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30万元奖励。

6.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通过税收优惠、市场化的办法,鼓励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公平普惠地撬动企业和全社会增加研发投入,激励企业加大创新,促进企业升级转型。设立1000万元县企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企业开展科技研发活动,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创新体系,产出新产品、新技术和新项目,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提高高新技术企业竞争力。通过实施市县联动项目,继续支持科技型企业承担实施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对年度研发费用超过100万元且投入强度在4%以上的规上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

7.提升研发机构建设水平。加强企业研发机构梯队建设,支持企业按照“有场地、有人员、有投入、有装备、有研发业务能力”的“五有”标准,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中心、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和院士工作站等科技创新平台。每年择优认定一批县级研发机构,遴选一批行业影响力大、研发体系完善、研发能力较强的企业争创市级以上研发机构,2023年实现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对新建国家级、省级企业工程中心、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获评省级企业院士工作站的,给予30万元奖励。

8.推动自主知识产权产出。实施知识产权倍增计划,帮助企业挖掘整理科技成果、专有技术等创新点,推动各类科技型企业新增一批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有效提升企业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知识产权产出。引导企业树立知识产权意识,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协调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加强执法打击侵权行为。对企业当年新增自主申请发明专利授权、维持10年以上的发明专利,分别给予1万元、0.5万元奖励。

9.提升科技服务综合能力。按照“开放市场、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原则,引进3家以上优质科技服务机构,在丰设立独立企业法人组织,为企业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辅导、专利申请、专利检索分析、知识产权贯标、科技项目咨询、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等全过程全方位服务,帮助科技型企业培训组建科技研发团队和科技管理团队。建立科技服务机构综合评价机制,对成效显著的科技服务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奖励。

(三)高新技术企业培强计划

10.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强化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向丰县转移和转化,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金介用结合的合作模式,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全方位、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科技交流与合作。加大鼓励大院大所、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来丰建立技术转移机构,加快引进培育一批具有技术转移能力的专业技术经济人,实现三年累计技术交易额超过40亿元。

11.支持企业引进高端人才。实施“凤城英才”计划,聚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和市县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等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对引进、培育的人才及团队给予40-1000万元奖励。开展“双招双引”活动,组织开展海内外引才行动计划,对获批省“双创计划”的人才及团队给予15-800万元奖励。企业全职引进有突出贡献的产业创新人才,获评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视情况最高给予20万元奖励。

12.推动企业发展“双提升”。推动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发展、抢占市场,成长提升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推动一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通过加强研发投入和技术改造,提升科技研发组织管理能力,掌握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升级提升为高新技术企业。支持企业自主研发新技术新产品,鼓励企业智能化、信息化改造提升,按照积分制兑现奖励政策。对新获列统工业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13.加快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市县联动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招引行动,开发区、高新区、各镇(街道)要依托各类园区与创新载体结合自身产业特色进行补链、强链、延链招商,重点招引与本地产业形成互补、引领带动作用强的高新技术企业。对县外整体迁入我县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14.加强对现有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充分利用高新技术企业季报、年报数据,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研发经费支出等指标数据研判企业经营情况,定期组织财政、税务等部门深入异常经营企业现场进行调研,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存量高新技术企业持续创新能力,确保到期重新认定通过率,减少存量流失。建立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绩效评价制度,每年开展评估,重点评估研发投入、知识产权产出和财务成长性等指标,对获得优良等级的给予2万元奖励,对到期成功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再给予资金奖励,累计不超过10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招引主体责任,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招引作为实施创新驱动、促进产业升级转型的重要举措,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快推进。建立县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招引服务工作协调机制,由县分管领导定期召集科技、税务、财政等相关部门,部署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招引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各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和联动,统筹推动政策落实,提升服务效率。

(二)加强考核激励。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招引考核评价机制,纳入重点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重点考核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新型研发机构和孵化器建设情况。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组织工作明显不力的,给予通报问责。对具有示范引领性的科技企业进行重点报道,树立优秀创新创业企业家典型,弘扬企业家精神,进一步营造科技创新良好氛围。

(三)强化政策保障。做好政策落实工作,及时兑现奖励资金,给予企业积分。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加强科技政策宣传普及,扩大政策的到达率和知晓度。县级财政要安排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和科技招商专项经费,并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做到市县联动、协同推进,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提供专业、高效服务。

附件:1.2021年全县重点科技工作清单

2.丰县高新技术企业一览表

3.丰县2021年培育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一览表(102家)

4.丰县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2021-2023年)

5.丰县培育申报孵化器一览表(2021-2023年)

6.丰县培育申报新型研发机构一览表(2021-2023年)

附件1:

2021年全县重点科技工作清单

2021年,全县科技工作围绕“工业立县、产业强县”战略,以建设区域创新创业高地为目标,加大科技与经济融合力度,加快提升区域创新能力,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一、强化高新技术企业招引培育

1.开展全面摸排,建立不低于500家的科技型企业动态培育库,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后备力量。

2.建立不低于300家的动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年度申报高新技术企业100家以上,净增高新技术企业27家以上。

3.加大科技服务业招引力度,引进3家以上优质科技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辅导、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全过程全方位服务。

4.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招引行动,依托各类园区与创新载体,年内招引高新技术企业15家以上。

5.支持存量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推动增强持续创新能力,到期重新认定通过率不低于90%,减少存量流失。

6.实施企业发展“双提升”计划,推动20家高新技术企业成长提升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推动1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升级提升为高新技术企业。

二、全力创建省级高新区

7.对照省高新区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评估评价,对标比差,逐项提升,争取年内顺利实现批筹。

8.编制完成“十四五”丰县高新区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高新区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9.在去年基础上完善园区申报材料,协助完成市级申报和省级部门征求意见工作。

10.按照“市级科技园—省级高新区—国家高新区”梯次建设要求,上半年创成市级特色科技园。

三、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提质增效

11.组织高新技术创业园、电动车创业园申报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组织欢口镇、华山镇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市级科技园区。

12.建立科技孵化载体绩效考核制度,省级以上孵化器认定(招引)高新技术企业不低于2家、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不低于20家。

四、实现新型研发机构量质并举

13.实施新型研发机构三年培育计划,力争2021年通过新型研发机构市级备案8家以上。

14.建立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考核机制,重点考核研发成果转化、衍生科技型企业等方面,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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